有鑑於台服最近被大陸人入侵在選角的時候會有人就開始惡意言論或是惡意搶路,
如果在積分或NG選角的時候,能夠以投票多數決踢人的方式(平票視為失敗),
將玩家踢出並且視同該玩家自行跳GAME。
(第一次被踢5分鐘.第二次被踢30分鐘.第三次被踢12小時.....)
是否會讓遊戲更和諧?
小弟想到幾個有可能的問題
1.多排玩家刻意踢人
解決方案:多排玩家僅視為一票剔除票
(雙排:一同意一否決時視為廢票)
(三排:則就算兩人投是一人投否 也只佔一剔除同意票)
(四排:只要被選為剔除玩家自己不投同意票 必定平票否決)
(五排:視為正常投票狀態,你們要踢你們自己朋友就踢吧XDD)
2.一開始在選角的時候裝和善 最後一秒換成鬼步傳送開送
解決方案:在選角的時候改為有鎖定更改召喚師技能與天賦的時間(有點類似選角鎖定)
鎖定後不得變更才開始投票踢人。
單純只是想討論一下如何讓遊戲環境更加友善,理性勿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