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政府搶錢 30億頭彩扣7.8億稅

作者: huanglove (SAM)   2018-02-13 06:53:01
政府搶錢 30億頭彩扣7.8億稅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213/37932311
【綜合報導】農曆春節將至,想買彩券試手氣,小心集資包牌被課兩次稅!近期2起集資
買彩券中大獎,都被課重稅,其中又以2015年4人集資中威力彩史上最高頭獎30億元,但
開獎前未事先報備,被多課1.8億元贈與稅最傷,民眾痛批政府擺明搶錢、政策不便民,
學者痛批政府違法,財政部則表示會檢討。
每年過年都是彩券銷售高峰,今年台彩加碼,大樂透自除夕到大年初五天天開獎,除夕、
年初一各加開10個獎號,對中任6號可獲「春節大紅包」,每組獎金100萬元,總獎金4億
元,將送出400組;另威力彩昨晚開獎,頭獎還沒開出,估後天開獎時頭獎上看5.7億元,
如屆時一人獨得,將是今年迄今最高額獎金,估這兩天又將掀起一波集資熱潮。
竟須在開獎前提出
不過,民眾集資購買彩券要留意,若沒有事前向稅務機關報備,領獎人將獎金分給合資人
時,會被課贈與稅,這情形在2015年威力彩開出頭獎30億元及2017年大樂透頭獎3.9億元
,都出現過,前者依舊制贈與稅(單一稅率10%)被多課約1.8億元,後者依新制(最高稅
率20%),多繳2000多萬元。
台彩總經理蔡國基表示,史上最高頭獎30億元是由2人出面親領獎金,當時有告訴中獎人
,1個月內要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逾時會被罰款。稅務人員則說:「實務上10個集資買
彩券中大獎,9個會被課贈與稅,因獎金是意外之財,大部分中獎人都會乖乖繳稅。」
中區國稅局昨證實,去年11月間轄下有民眾中了大樂透頭獎約3.9億元,除先繳20%所得稅
7800萬元,因未事前報備採集資購買,事後獎金與集資人對分,扣掉220萬元免稅額以後
,其餘金額遭課20%贈與稅,總繳稅金額破億。
「照做會人仰馬翻」
稅務人員並表示,集資買彩券會多課贈與稅,早已行之有年,稅務人員私下表示,曾有稅
官們合資買彩券,因了解稅法先向國稅局報備合資,但當時只中4萬元獎金,沒有課稅問
題。
但集資買彩券還要被課贈與稅消息一傳出,引發各界撻伐。民眾王珊萍說:「通常有高額
頭獎時會集資,但沒想到要先填證明,國稅局應給民眾機會,等中獎再填寫補件。」網友
jorden表示:「北七喔,誰知道會中獎。」Smith Tom批評:「一隻牛剝三層皮。」網友
Jerry Mor更一針見血,「要是全台灣都照做,絕對弄得人民跟國稅局人仰馬翻!」
學者批疑違納稅法
飛來富和平東彩券行老闆蔡天富觀察,通常頭獎5億元以上就會出現集資買氣,事前報備
很不便民。飛來發彩券行老闆黃有忠認為,應不管多少人集資,都只要課中獎金額20%所
得稅就好,國稅局做法擾民。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士洲痛批,國稅局課稅資訊沒有說清楚,且不符合民眾
實際合資情況,有違反《納稅者權益保護法》嫌疑。黃也質疑,只有稅官們自己集資買彩
券時才知道要報備,凸顯資訊不對稱。
政大財政系副教授陳國樑質疑,目前彩券發行採不記名制,「爸爸中獎讓兒子去領,並不
課贈與稅,反而主張合資比獨資的人課稅還重,明顯課稅不一致。」
「中獎再報恐造假」
財政部表示,若採取開獎後中獎再申報,易有造假疑慮,另學界質疑違法,官員強調,此
政策已宣導逾10年,沒有違法,過去原要求須透過法院認證,為便民才開放影印郵寄或傳
真到國稅局存證;對遭罵不便民,會再檢討。
蔡國基建議,喜歡集資的民眾一定要在開獎前留存書面邀約資料,可透過手機、電腦、
LINE或簡訊證明有集資邀約,購買後也要拍照留存。對此財政部僅強調,只要是具有公信
力的機構提出的證據,財政部都會衡量。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分局長林啟智表示,民眾集資買彩券若想免繳贈與稅,可在
開獎前影印彩券,空白處寫上集資者個資(含身分證字號、姓名、電話),以書面寄送到
國稅局或用傳真報備。
對集資加課贈與稅是否影響買氣,蔡國基認為,大家都希望中獎而非擔心課稅,只要能中
獎,課稅不是大問題。
作者: xixixxiixxii (住...)   2018-02-13 11:40:00
開發一個申報app,國稅局每天收上萬筆資料,真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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