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以側錄工具監控員工,德國法院:沒有合理懷疑不得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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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曉莉 | 2017-08-07發表
德國聯邦勞工法院(German Federal Labour Court)於上個月底援用當地的資料保護法
案,判決企業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不得以鍵盤側錄軟體來監視或控制員工。
這是因為有一名員工在2015年4月時忽然被解聘,原來是雇主在一個月前於內部的電腦上
安裝了鍵盤側錄軟體,它不但能紀錄使用者所輸入的文字、網路流量,還會定期拍下電腦
上的螢幕截圖。
這名在該公司擔任網頁開發的工程師因利用上班時間幫他父親的公司寫了一支電腦遊戲,
被雇主逮到了,以違反公司規定為由將他解聘,而且他是在被解聘當天才知道電腦上被裝
了側錄軟體。
該工程師隨後提出了訴訟,認為雇主是以違法的方式蒐集資訊,侵犯了他的個人權益,偷
窺他的個人通訊與密碼。
法官認同了工程師的說法,指出企業只有在合理懷疑某些員工使壞時才能部署相關軟體,
因而判決此一解聘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