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過水碰牌的問題

作者: yuki921 (我原來還留在原地)   2014-03-12 05:11:39
好久沒來,這麼熱鬧!
忍不住手癢了~lol
※ 引述《newsswen (新鮮人)》之銘言:
: ※ 引述《great1978》之銘言:
: : 也就是打一張牌才聽 或許
: : 有人定義:打出未胡的牌即為過水。但這種差異從碰牌轉聽或加槓都會
: : 遇到問題,這也是版上常討論過的。如果是用這樣的規則,那的確就照著走。
: 根本沒有問題,加槓怎麼處理已經明文一字一句寫在規則裡面了
: 你有沒有看到加槓兩個字?
: ◎過水:得胡牌而未胡牌, 是為過水, 其後迄本身打出(或加槓)一張非胡之牌前不得
: 胡牌, 否則視同詐胡.得胡牌者已伸手摸牌即視同過水, 不得反悔。
: ◎解除過水:打出(或加槓)一張非胡之牌即可解除過水, 其中加槓補牌如自摸, 視為
: 已經解除過水自摸有效.過水時
: 之暗槓因無實際打出牌,非為解除過水, 其補牌不得自摸。
即便現行法律條文甚至憲法條文,亦非完美無瑕,
故須經常修改調整以求與時俱進。
若只知盲從條文規定,與奴才有何不同?
大法官解釋都不知多少號去了~
你認為聲請釋憲的人都"自我中心"?
也不知多少號釋字,宣告多少條文應修改甚至廢止了。
可見,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如果你只知道看規定,我覺得蠻可憐。
如果你是法律人,我沒什麼屁話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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