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這樣有相公?

作者: yumi1018 (哪來那麼多偽君子)   2015-07-22 19:44:13
※ 引述《zevin (我是誰)》之銘言:
: ※ 引述《yumi1018 (哪來那麼多偽君子)》之銘言:
: : 補充,澄清一些觀念
: : 某些版友說
: : "原PO先行捨牌,代表結束此回合,那若下家已摸牌,則原PO無牌可摸,為相公"
: : 這點我認同,但是在原PO敘述中,並無"下家已摸牌",所以沒有相公
: 這是我說的 看起來似乎沒人反對嘛:P
: 我會這麼認為的理由是 原po捨牌入海底後 表示已結束所有動作
: 捨出牌若無人吃碰 則該輪由下家摸牌 換言之 牌墩上的那張牌 是屬於下家的
: 下家去摸他該摸的牌 當然沒有任何問題
: 原po相公 是因為他少一張牌
: 那反過來說 如果原po搶在下家前去摸牌 那變成原po去摸應屬下家摸的牌
: 去摸一張不該輪到自己摸的牌 怎麼會沒事呢? 這我一直想不通
: 倘若下家去摸牌 沒相公; 原po去摸牌 也沒相公
: 那代表那張牌 是屬於兩個人的? 比誰手快而已嗎?
你真的要這樣規定也無不可,這是把這個邏輯,套用到本版某個常出現問題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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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D
C
1. A摸牌捨出6索
2. B直接先行捨出5索入海底,要吃6索
3. 此時C喊碰說要碰6索,先行捨出7索至海底
4. D說要胡B捨出的5索,A說要胡C捨出的7索
按照這個邏輯,在2.B捨出5索到海底時,B的回合已結束,海底的6索是屬於B的
所以C不能碰6索,要讓B順利吃牌並放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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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搬出規則來說,那確實,你要禁止先捨牌再摸牌,也無不可
但是 "先捨牌再吃碰牌" 幾乎已經成為常態,如果同意使用"先捨牌再吃碰牌"來加速牌局
那規則也應做出對應的變化
沒有 "可以先捨再吃,卻不准先捨再摸" 的道理
不然就是大家鼻子摸摸慢慢打,全部都不准先行捨牌再做動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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