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1213kobe (UD)》之銘言:
: 請問原本聽3萬
: 摸上白板 沒出現不敢丟
: 因此丟安全牌3條 (原牌裡有345條
: 接下來
: 對家丟白板
: 上家丟三條
: 我能吃下來 然後再聽3萬嗎
: 因為再下一次我自摸3萬
: 但想說有爭議我就沒胡了
一直以來我都認為要討論問題解決爭議,原則上是以理服人,
但很常看到討論中出現"絕對XX" "當然XX"...好懂好厲害似的
回到本題,此即打出吃入之狀況,有不同見解分述如下:
1.否定說(多數意見):
大多數認為不允許同巡打出再吃(碰)入同牌,因為沒有意義,
且可能造成其下家得利之弊端~~~(還有補充嗎?)
2.肯定說:
(1)我印象中10幾年前買的第一本麻將書(台灣麻將指引 一治師著),
有提到這個狀況,作者認為可以,亦有舉例類似原例,
即摸到生張不敢衝,拆搭跟打安張,而同巡有人代衝生張沒事,
剛好上家又打同一安張於是吃回~
(2)肯定說主張此情形非無意義,在有危險的情況下,
趨吉避凶乃人之常情,此為合理裁量,並無加以限制之必要~
小結:
簡單說,每個人權衡輕重得失程度不同,我個人"理論上"略傾向肯定說,
因為我覺得弊端不甚明顯,就像過水後同巡暗槓開花同(絡)牌,
若謂因有作弊可能而禁止之,未免有矯枉過正之虞~
亦即若允許打出吃入,利用此規則作弊的空間也不大,
(真要餵牌,不管可否打出吃入都照餵啊)~
但"實務上"多數就是採否定@@ 就像有人提到海底最後一手可否吃碰,
我以前也有提出個人意見,認為不論吃碰後有無摸牌之機會皆可~
ps.本家手裡有234567萬其他不論(已聽),摸到白皮生張不打,
打出2萬安張後,下家捨出白皮,然後上家又捨(258)
依否定說意見,同巡不得吃回2? 那5呢? 8呢?
若謂用67吃58可以,下一手馬上自摸,
其他家一看發現他打2時也是無意義?
甚至2被吃中洞有作弊可能?所以自摸成立還是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