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ldeight2009 (老八傳奇 傳奇是我)》之銘言:
回應你問題之前,我也先以比較的觀點讓大家思考看看~
有提到沒人有上帝視角(除眼牌外),以"其他家的觀點"來說,
你打出3萬又吃回3萬,就是很奇怪的事~
今天上家打3萬,你摸牌暗槓後槓開3萬,
以"其他家的觀點"看來,同巡上家打3萬你沒捨過牌卻自摸3萬,就是很奇怪~
以前大多數人普遍認知的規則就是:捨出一張非胡之牌才完成過水
誰理你怎麼解釋剛聽轉聽?
你說剛聽轉聽,但"其他家看來",你是過水然後摸到可槓之牌,槓上又自摸!
MJ羅漢甚至說,你要舉證你槓上自摸無瑕疵......
但現今,我想應該沒太大爭議了吧?!
: 討論這麼多 有些部分都扯遠了啦
: 我就問那些認為可以在"打出去後未改變牌型"把他吃回來的那些人一個問題
: 手上拿345 打3上家碰 打6可以吃嗎?
我前文有提到"裁量"的觀念,
也就是說當一個行為可認合理有意義時,須有更高之目的方得限制之,
或者說須兼顧比例原則~~~
一)回到你的問題,假設答案可以:
1.先不論我所謂的"合理行牌裁量",
會導致什麼問題?或產生何種弊端?
餵下家?但之前有說過,如果真的搭檔要餵的話,不用打出吃入也照餵啊!!
還是說打3要餵下家,這麼剛好被上家碰,又這麼剛好上家又打6可吃,
這樣一連串的剛好,難道"很有可能"會用以作弊嗎??
就像11134過上家5,很剛好摸到1暗槓,又很剛好槓上摸5~~~
因為"很有可能"故意過水=>作弊=>所以難道暗槓不應解過水??
也就是說,"防弊"的理由並不充分~
若可認同暗槓可解過水,為何不能認同打出吃入?
2.再回到合理行牌裁量,
之前討論的是摸槍下車,但剛好有人幫衝,又剛好上家跟打吃回~
這一連串的剛好,就像11113上家打5,我剛好摸到4所以槓1,
又剛好槓上摸5~合理嗎?我覺得ok~
而你的問題(345打3 上家碰3打6 再吃6)看來並無這樣做的理由,
我認為或許可以考慮採取第一次觀察,第二次切賭的作法~
就像板友私信提到的例子(簡化):
對家連莊五,捨3萬上家欲吃,下家碰3萬之後捨12萬...
該把結束上家看下家牌,下家稱本來1233碰3聽3,然後看到3沒了只好拆~
上家切賭(牌局過程中還有其他類似小狀況)~
此例碰3萬亦為規則許可,你會覺得切賭很沒品?
我是覺得遇到此類疑似抬轎又無明確證據,不如早早穿鞋走人,
所以你說345打3被上家碰打6,又吃6這情形,
要我就眼牌看到底在幹嘛(我主張沒聽可眼)~
若真是搭檔剪刀,就穿鞋拉~
還算他相公不給吃勒?他這次相又如何?不給吃又如何?照樣餵照樣剪啊....
若非搭檔剪刀,那他可能就真新手,他打出吃入浪費一手於我又有何礙?
二)假設答案不行:
345打3上家碰 打6不能吃,可能導致的問題,
345678打3上家碰 打6可以用78吃?兩者意思一樣,僅外觀不同,
意即真要打搭檔牌,當然不會那麼容易讓你看出來啊!!
所以理論上幾乎不會遇到你說的狀況,只有後者,
而後者78吃6然後馬上胡或摸,你會不會要他包?
包的話理由是?不包的話理由是?
或是你眼牌,你會不會讓他用78吃6?
會或不會的理由?
這些都是爭端~~~
回到假設可以的說法,有造成如何爭議?
或者有何實質性理由,可以充分說明不行的原因?
除了"感覺怪怪的"以外?......
: 亦或者是打3上家碰 不小心又打了3(這裡以相公論)
: 這樣可以吃嗎?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