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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柏鎮與類固醇 (二)
By Bill James
我第四個論點則是:老球員在討論入選名人堂時扮演著關鍵的角色。就我的想法而言
,上了年紀的球員不可能將自己的前隊友明確地區分為“服用類固醇的隊友”和“沒有服
用類固醇的隊友”。
Dick Allen終究會入選名人堂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的前隊友Goose Gossage堅定
地認為他應該入選,並坦率地為他發聲。Goose Gossage現在已經進到名人堂,他的發言
自然具有相當的份量。
終究,年經較輕又當過Mark McGwire, Sammy Sosa, A-Rod和Roger Clemens隊友的球
員會入選名人堂。Andy Pettitte就可能進到名人堂(註)。如果他在Roger Clemens之前進
到名人堂,他會坦然為Roger Clemens公開辯駁。好吧,就算是Barry Bonds也會有人為他
公開發聲。
註:Bill James可能忘了Pettitte已經公開承認使用過人類成長激素。
一旦事情進展到那個時候,認定使用類固醇的球員不得進到名人堂的成見便會開始動
搖,讓這種成見勢必作某些程度的轉化。你可能選擇將棒球選手的世界區分為類固醇的球
員和非類固醇的球員,但如果你瞭解涉入球員的情況,你就會清楚根本無法用直覺將球員
清楚區分。因此,在歷經長遠歷史的挑選之下,任何硬性區分的界線終將無法一直存在。
只有長久的歷史才會告訴我們最終的答案,就像最後Goose Gossage進到了名人堂,但
Lindy McDaniel不符名人堂的資格。
我還有第五個論點,但在說明這個論點之前,讓我花點時間說說這個議題另一個層面
的問題。就以沒有服用類固醇的代表性人物:Will Clark為例。Will Clark 和 Rafael
Palmeiro在大學時就是隊友,但顯然不是最要好的朋友。兩人在棒球場上還成了相互競爭
的對手。Palmeiro (1989-1993)先到了遊騎兵隊,然後 Clark (1994-1998)進了遊騎兵隊
時,Palmeiro卻去了金鶯隊。1998年球季後金鶯隊極力補強簽下了Clark,但Palmeiro 卻
回到了遊騎兵隊。後來Palmeiro又回到了金鶯隊,所以遊騎兵和金鶯都是先有Palmeiro,
然後是 Clark,再來又是Palmeiro。所以,一直一來兩人之間誰是較佳的球員的爭論就沒
有停過。
一直以來我是一位非常欣賞Will Clark的人,我認為他是一個偉大的球員,也是一位
在歷史上被低估的球員,部份的原因是因為他的成績與後來因使用類固醇後膨脹的成績相
較之下,才變得相形失色。Will Clark在前類固醇時代是比Palmeiro好上很多的球員,即
使Palmeiro 也是個好球員。但進到類固醇時代後,Palmeiro的成績逐漸將Clark拋在腦後
。我不知道Will Clark是否曾經使用過類固醇,但就讓我們用Will Clark當作在同一個時
代沒有使用類固醇的代表性人物作為舉例,他選擇正常的途徑繼續打球,最終卻要承受與
他人相較成績失色這樣的成果嗎。
將Will Clark與那些為了超越水準選擇作弊的球員相比,這樣就叫作公平嗎?不,這
樣不公平。絕對是不公平的。但是值得爭議的是,這樣叫做作弊嗎?假如你選擇視之為作
弊,如果你是因為認為這是作弊,所以不支持這些人具有名人堂的資格,我不會和你爭辯
。Will Clark是最有資格說出,他就是因為這樣失掉了在同一個時代公平爭取榮耀的受害
者。如果你選擇從Will Clark的立場來看待這件事,我不會認為你這樣作有什麼問題。
但是同時,我卻不相信歷史會從Will Clark的角度來去看待這個議題。我看不到歷史
會有這樣的走向。對我來說, Will Clark 的擁護者還無法認同的事情,涉及了增強表現
藥物問題的深度和廣度,增強表現藥物的問題起源於1960年代,歷經了40年的發展沒有被
消滅,終究演化成類固醇的世代。就我看來,Will Clark的擁護者仍然把這個議題,看成
是一個“某些”球員使用增強表現藥物因此得利的問題。然而實際上,這卻不單純是“某
些”球員使用增強表現藥物得利的問題;而是“很多”球員都在使用增強表現藥物相互競
技的問題。沒有人知道使用藥物實際的人數有多少。就我估計,當時使用增強表現藥物的
人數應該在40%至80%之間。
在名人堂的票選中刻意將增強表現藥物球員區別的原因,是認為這根本就是作弊。但
是,如果有人犯了一條沒作任何規範的法規,而且這個法規還是原本應該注意卻被大家特
意忽略的法條,這樣可以說他是作弊嗎?
就我的想法而言,到了某個時候,上述的論點將不可能存在。因為所有這一類的球員
所謂的“作弊”,是發生在是一個大部份每一個人都在作相同事情的環境之下,對這些事
情不是沒有任何的法規,就是沒有定出條例執行方式來做約束。假如有一些球員使用的填
充球棒,像Babe Ruth,很明顯的,他就是在作弊。但是假如80%的球員都在用填充球棒,
而且犯不犯規還沒有明確的準則,或是根本沒有任何限制的法規,這樣還叫做作弊嗎?
而且…是不是真的有法規限制使用增強表現藥物呢?最多只能說,這是一個值得爭議
的點。理事長發佈使用增強表現藥物的禁令。這個禁令讓大夥看到一個理事長的形象,他
具有不可侵犯的權威,所以他說出的話每一個字都是法律,大家就要相信已經制定了限制
的法規。
但是真正的“法規”,在公民的社會裡,是有一些特點的。這些法規必須有利益攸關
的團體參與的過程,獲得大家的認同才會生效。而且,必須正式寫入規範法規的書籍或文
件之上。再者,必須訂出法規執行方式來進行約束。同時指派一些人來執行這些法規,當
權者還必須被授予執行法規必要的權力。最後,必須明確寫出法規中的條例,並訂出違犯
法規合理的罰則。
禁止使用增強表現藥物這條“法規”,如果2002年以前可以叫作法規的話,是不具備
上述任何正式法規的條件。這條“法規”沒有經過球員的同意,球員們對於所有自己必須
遵循的法規,明顯而且絕對具有權利參與法規制定,同時有權更改法規之中的條例。在規
範球員在棒球球比賽中各方面行為的法規書上,並沒有寫入這條“法規”。沒有定出這條
“法規”執行的方式。懲罰的方式理論上非常嚴格,實際上卻沒有任何的罰則。
就我的意見而言,隨著時間過去,越來越多的人將會瞭解理事長本人定期性發作發表
一些自己為是的想法,是不可以制定為棒球法規的。就我的想法而言,將球員視是“作弊
”的論點在承載巨大的時代矛盾之下,終將會有垮台的一天。因為違反的是,一些沒有經
過球員同意,沒有寫入正式的法規書上,而且沒有訂出法規執行方式的法規,用這種法規
將80%的人和20%的人一分為二,認定80% 的人是在作弊,根本是相當矛盾的繆論。歷史發
展就是不可能發生這種矛盾走向。
在大約2040年,或是2050年結束的那天。眼前我們見過這些事都將一閃而過。而且,
在那個時候,Mark McGwire將會進到名人堂,被選入的人可能還包括,Roger Clemens,
還有Sammy Sosa,還有Rafael Palmeiro,還有甚至是Barry Bonds。我並不是特意在為這
件事辯護;我只是認為這就是歷史正常的走向。我只是希望,當所有這些人都被貢奉在神
聖的殿堂時,他們可以對一些Will Clark這類的球員出言辯護,說出支持這類球員入選的
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