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on34:美國怪姿勢的投手這麼多 應該不會限制投手的投球動作吧 11/09 12:56
→ chon34:那還有機會再看到岩熊改回花蝴蝶的投球姿勢嗎? 11/09 12:57
→ m50blue:2分那邊~ 是說我一直以為二段式是MLB先禁的 我記錯?? 11/09 13:52
推 chon34:近鐵時期 好像沒見其他人這樣投http://tinyurl.com/2ce9km6 11/09 14:14
→ dish:會禁兩段式主要原因還是在於國際賽的緣故. 11/09 16:02
日本投手的兩段式投法的確被判過投手犯規, 苦主是小宮山悟, 裁判則是Joe West...
這發生在2002年3月13日, 由大都會對戰博覽會隊的熱身賽中, 小宮山悟原本揮臂式的
投球, 會有頓一下的動作, 因此被當時的裁判Joe West判成投手犯規。依據棒球規則這個
判決沒什麼問題。
棒球規則8.01(A):
揮臂式姿勢:......採用此姿勢投手對擊球員所做的投球動作,不得在中途停止或變
更,應連貫完成投球動作。
所以兩段式投球已經違反棒球規則。雖然這只是一場熱身賽, 但當時大都會的總教練
Bobby Valentine還是非常不爽。因為在這場熱身賽前的春訓賽事, 小宮山悟一直是用相同
的揮臂式投球, 卻沒有任何裁判提出警告, 說這有投手犯規的問題。
但因為之後正規的賽事, 小宮山悟仍有可能碰上Joe West當主審, 因此Valentine只好
親自教小宮山悟如何改變動作, 以避免又被抓投手犯規。只是Valentine還是向裁判事務的
主管Frank Pulli提出抗議, 他認為(1)不同的裁判對小宮山悟的動作是否犯規的認定, 有
不同的結果 (2)其他棒球規則中規範投手動作的法條, 同樣未被嚴格執行。
例如: 同樣棒球規則8.01(a)中規定:
揮臂式姿勢:投手首先面對擊球員站立,其軸心腳踏在投手板上或與投手板前緣接
觸不得越出投手板之兩側,自由腳置於投手板上或投手板之後緣及延長線的後方。
其中"自由腳置於投手板上或投手板之後緣及延長線的後方"這部份, 就未被嚴格執行
過。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當時道奇隊的投手Kevin Brown, 因為他在投球時自由腳根本未
在24吋的投手板後緣及延長線後方的範圍內。為什麼Valentine會特別指出Kevin Brown呢
, 因為這是他教Brown這麼作的。Valentine表示, 既然裁判其他的部份都不嚴格執行, 為
可單純挑出小宮山悟的動作來作違規的判定, 這種兩套標準令人無法苟同。
只是棒球規則中的"投手犯規"部份, 原本就有很多模糊空間, 就看裁判如何解讀了。
問題: 投手投球球未離手前, 捕手是否要在捕手區內, 是兩支腳都要在捕手區內, 跨
出一支腳行不行呢?
但依據棒球規則8.05(l)規定為投手犯規:
(l) 企圖故意四壞球時,投手投球給位於捕手區外之捕手時。註: 捕手於捕手區外」係
指捕手未將雙腳置於捕手區內。
所以投手投球球, 投給單腳踩出捕手區的捕手, 應判為投手犯規。一般而言, 裁判們
同樣不會嚴格去抓捕手是否雙腳都在捕手區內。
只是真的發生過捕手雙腳未完全在捕手區內, 投手因此被判投手犯規。苦主是Greg
Maddux。
這發生在2000年6月24日, 由勇士對戰釀酒人隊, 第一局時當時一壘有人, Maddux投球
時, 捕手Fernando Lunar一腳踩在捕手區的線外, 因此Maddux被判投手犯規, 讓一壘的跑
者上二壘。...
本文譯自: 2002年7月號Baseball Digest的Baseball Rule Cor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