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purs2120 (Fundamental)
2013-09-21 18:17:08※ 引述《s90366770607 (路人)》之銘言:
: 簡單來說 被迫讓出壘包的情況只有強迫進壘
: 只要是非強迫進壘的情況下
: 壘包都是前位跑者的
: 不管你後面跑者有沒有進壘包
: 後位跑者要有前位跑者壘包的條件:
: 1.前位跑者必須是因為"強迫進壘"而讓出壘包
: 2.前位跑者出局會是安全到達下一壘
: 以這個CASE 是一三壘有人 Reyes屬於非強迫進壘的情況
: 所以Lawrie不會有三壘壘包的占有權 除非Reyes出局
你這篇跟pttccman的說法根本一樣。
→ pttccman:當然不是,前位跑者還沒佔據下個壘包或出局前,壘包都是 09/21 16:28
→ pttccman:前位跑者的,不管當下他有沒有摸到該壘包 09/21 16:30
照你們的說法,夾殺時後位跑者要趁機進壘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為守備員可以輕易地將前位跑者逼回去之後,先觸殺在壘包上的後位跑者
再繼續來夾殺在壘間的前位跑者造成雙殺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am77lq0awQ&feature=youtu.be
這影片的30秒處,投手可以輕易回傳三壘先觸殺黃仕豪再繼續夾殺王勝偉
其實前面兩篇最後的推文中,很多人都已經意識到這有多麼不合理了...
如果真的規則可以這麼做,而又有這麼多球隊跟跑者在夾殺時進壘
絲毫沒有出現過類似的判決(後位跑者死在壘上),不覺得這樣很荒謬嗎?
作者: totoro35 2013-09-21 18:19:00
同意這篇以及二樓
作者:
Bears (買了床卻沒得睡…)
2013-09-21 18:20:00這就是我太激動 一看到pttccman的推文就要賭雞排的原因
作者:
KayRain (Kay)
2013-09-21 18:20:00講的好像你夾殺又回傳兩個跑者都定著一樣
作者:
fiipe (fiipe)
2013-09-21 18:20:00我的疑惑同此篇 是否可以排除可能會被得分的狀況?
作者:
fiipe (fiipe)
2013-09-21 18:21:00像王勝往那個狀況就很有充裕的時間可以先殺三壘再殺王勝偉
作者:
v00001 (貓)
2013-09-21 18:21:00就算不是被得分,前位跑者也可能趁此往前推進
作者:
kokc (貴)
2013-09-21 18:23:00傳三壘殺黃仕豪再來夾王勝偉,必須在王放棄掙扎的前提吧?
作者:
mygoing (高雄哪裡買calume)
2013-09-21 18:23:00回這篇原po最後兩句 因為防守員都是先顧離本壘最近的跑者
作者:
KayRain (Kay)
2013-09-21 18:24:00中職那球根本是跑者跑得莫名其妙
作者:
v00001 (貓)
2013-09-21 18:24:00快多少,你往三壘傳整體動作就算只0.5秒也夠他離開TAG範圍
球員也不是吃素的 你傳回3壘 黃就會跑阿 哪有什來不及的
作者:
kokc (貴)
2013-09-21 18:25:00規則成立要雙殺是輕而易舉,但也是選手先放棄跑壘,被DP怪誰?
沒錯 被夾殺的球員會撐在中間被夾殺 讓後面上3壘才安全
作者:
KayRain (Kay)
2013-09-21 18:25:00重點是在王最後放棄也不該往回跑 不然懂規則的人 這就是送
作者:
KayRain (Kay)
2013-09-21 18:26:00一個雙殺
嗯嗯 王的跑壘觀念不好 但也有可能他沒發現黃上3壘
王看到黃平安上三壘就應該要原地等死 不然白送人家DP
作者:
v00001 (貓)
2013-09-21 18:28:00死得更有剩是從哪裡來的想法?
作者: starbacker 2013-09-21 18:28:00
樓上其實指導員有比手勢要王別回壘,不過王還是回壘
作者:
KayRain (Kay)
2013-09-21 18:28:00而且你傳回去抓黃 黃不管往前往後只要拖個一秒 王就得分了
冏 理論上不可以放前面跑壘員啦 這假設本身就錯了 = =
繼續夾殺王勝偉 ===>如果他在中間等 已經回本壘得分了
中職這個例子就是王的跑壘觀念不好 沒被DP是運氣好
作者:
KayRain (Kay)
2013-09-21 18:30:00傳三壘觸殺黃再繼續夾殺王是要在光速完成嗎 王都不會動?
你問你一個問題就好 傳球過去TAG再傳回本壘TAG要多久
作者:
v00001 (貓)
2013-09-21 18:32:00你只單論"球的速度",但是傳球動作、接球、TAG都不用時間?
作者:
bkm1 (殷仔 加油!!!)
2013-09-21 18:32:00棒球規則假如像pttccman說得 那場上夾殺時 其他都不能趁傳了
作者:
KayRain (Kay)
2013-09-21 18:33:00當然可以趁傳跑 因為正常人都會抓在前面而且已經被夾殺的
作者:
KayRain (Kay)
2013-09-21 18:36:00解釋了不聽還要嗆人沒看過球
作者:
KayRain (Kay)
2013-09-21 18:37:00很簡單 那就是你的還以為錯了 end
作者:
fiipe (fiipe)
2013-09-21 18:37:00其實我同意spurs2120 棒球規則要規範到所有狀況
作者: nhctcmouse (老鼠) 2013-09-21 18:37:00
倒果為因 不能因為你想到可以達成雙殺 就說規則不對
作者:
spurs2120 (Fundamental)
2013-09-21 18:37:00分不出傳球跟跑壘速度的差別,沒看過球是合理懷疑吧。
作者: nhctcmouse (老鼠) 2013-09-21 18:38:00
用想得雙殺當然很快 但當你正在球場上顧最接近本壘的跑壘員本來就是很正常的7.01規定就是這樣了 除非你可以找到
作者:
fiipe (fiipe)
2013-09-21 18:38:00是故只能用"正常人都會這樣作"來當作解釋... 但其實沒解釋到
作者:
Phatmen (Keep viewing brightly)
2013-09-21 18:39:00如果規則如pttccman所說 那經典賽大師兄在本壘和三壘間拖
作者: nhctcmouse (老鼠) 2013-09-21 18:39:00
所以依規則 s大講得可以達成雙殺沒錯 這樣OK嗎?
作者:
Phatmen (Keep viewing brightly)
2013-09-21 18:40:00時間"幫助"周思齊站上3B就完全不可能了 可是他發生了
我覺得分不出傳球速度跟Tag速度不同的人比較有問題…
作者: nhctcmouse (老鼠) 2013-09-21 18:43:00
又來了 實際上沒發生說 規則就應該是你講的那樣嗎?
看到隊友都上壘了 夾殺的還再拖 根本是被夾殺的有問題
作者:
spurs2120 (Fundamental)
2013-09-21 19:03:00用鍵盤跑壘更快喔啾咪
鍵盤跑壘哪比的上鍵盤傳球,spurs大大守備,傳,接,tag,0.1秒就夠惹!
作者:
spurs2120 (Fundamental)
2013-09-21 19:19:00這種沒用的廢文還是別推了吧,白白洩漏自己程度。
傳球速度不等於Tag速度,當然如果你的規則是球往跑壘者身上砸就算跑壘者出局那又另當別論了
作者: cycus 2013-09-21 19:46:00
用不可能發生來說明自己對規則的理解是對的...程度真好
作者: lym0715 (暱稱) 2013-09-21 19:52:00
為什麼搞到最後變成"因為速度太快 所以將錯就錯"???有沒有誤判和速度快不快到底有什麼關係啊???
作者: cycus 2013-09-21 19:55:00
推樓上 這系列討論太多人用這種說法來討論...到底是在大聲
作者: lym0715 (暱稱) 2013-09-21 20:00:00
原來的Bears大除了有點見獵心喜 他的邏輯不會太奇怪吧
作者: lym0715 (暱稱) 2013-09-21 20:02:00
本來我也沒多想 一看到Bears貼出來的規則就覺得好像有問題
作者: lym0715 (暱稱) 2013-09-21 20:03:00
結果底下的討論 反方的點都很莫名奇妙 果然最後變吵架
作者:
spurs2120 (Fundamental)
2013-09-21 20:05:00啊就幾個搞不清楚狀況的ID拼命用奇怪的理由噓文...
看來看去,噓這篇的人很多都是用感覺跟常理在判斷啊…
作者:
Bears (買了床卻沒得睡…)
2013-09-21 20:06:00抱歉 我承認的確是見獵心喜 尤其1F馬上就是pttccman的論點
作者:
spurs2120 (Fundamental)
2013-09-21 20:07:00那我幫你坦了這麼久有雞排可以吃嗎 XD
作者:
Bears (買了床卻沒得睡…)
2013-09-21 20:08:00送你5000P感謝你的正義之聲啊!!!!! 不然我一個人坦不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