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nake17 (vote orange)
2014-09-15 22:29:28※ 引述《fountainNess (胖嘟嘟)》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snake17版主大大下午接近晚上(確切時間忘了)發了一篇警告文
: 警告文是關於版友Brothre23的推文
: 在這篇#1K53hrRc
:
: 就真的是傷兵太多啊 說實話比起輸給天使 分區冠軍被遊騎兵拿走我還更心服口服XD
: ※ 編輯: Brothre23 (59.104.198.180), 09/14/2014 16:17:36
: 判決理由好像是版規第四條
: 4.挑釁雙方球迷造成對立
: ex.○○贏、○○輸,真爽
: →依程度警告 or 15-day DL
: 但這篇文章重點不在於snake17版主的判決尺度
: 而是發完判決之後自刪的用意是什麼
: 是因為大家都噓判決尺度?還是想想覺得自己判得不適當?
: 還是趁著事情沒鬧大假裝沒事?
: 版主可以有自己判決的拿捏尺度,但是發了警告又刪掉
: 這樣子在MLB版討論怎麼會安心,版主在還沒深思熟慮之前就警告版友?
: 警告文被噓就對自己的判決產生疑慮?
: 在我心中一個版主除了一致的判決尺度還要對自己的判決有信心
: 如果因為輿論壓力就任意刪除或更改判決
: 這樣根本沒辦法做好一個執法者的角色
: 希望snake17版主給版友們合理的答覆
簡單來說就是我看到了下面有一個讓我認同的推文,
我忘了是哪位,有位板友說如果連這樣都算的話會牽連不少人,
我後來又再仔細思考過後認為討論區應該有一定的空間,
接受不同的看法、甚至酸文,本來我是不歡迎戰文出現在本板,
但這段時間看下來,戰文似乎是一些重要資訊的來源,
所以未來只要不要有對球員、板友的人身攻擊,
或者太過激烈的言詞,我將不會有動作,
之所以取消該警告是因為我認為若要警告B板友,
則L板友似乎也應該被警告,但這不是我所想要的,
判決當然可以接受公評,但我也能因為更認同板友的看法而更改判決,
簡單來說,只要你能說服我,我就能做更改,
當然,硬凹不叫說服,像那個希望某球員被操爆的言論,我完全無法接受,
我所認為的判決是可以接受公評、意見並做更改的動作,
這是我的執法標準以及原則。
作者:
EEERRIICC (大尾é¯è›‡)
2014-09-15 22:30:00取消警告 應該是重發一篇吧?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4-09-15 22:32:00[公告] 警告取消&理由
建議以後還是說清楚的好,尤其MLB版很多雙眼睛盯著看
版主可以再發一篇取消警告的公告文,就沒甚麼問題了~
作者:
aljust12 (ALJUST)
2014-09-15 22:47:00你沒看懂fountainNess想表達的 他是問"自刪"而不是問你尺度 那大家發完廢文/戰文 然後自刪說無此事不就得了?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4-09-15 23:10:00也不是沒辦法。若真這樣亂,就限制不得自刪。再尋線退文。
作者:
imgay5566 (★中国第一乐队★五毛天)
2014-09-15 23:10:00取消警告不用公告就對了 - -? 自己刪掉當作沒事還要版友出來提醒你?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4-09-15 23:11:00但這僅技術面。重點是你得原則扼要界線清楚,而非一再修正
作者:
imgay5566 (★中国第一乐队★五毛天)
2014-09-15 23:11:00要更改也可以修文阿 為什麼要刪掉?
就請版主下次如果要改判決不要刪文就好沒必要說別人不負責任吧
作者:
Anero (Adenhart永別了)
2014-09-16 01:44:00實在無法欣賞你做事的熊庹,只能給噓。
作者:
Sechslee (ï½·ï¾€â”â”(゚∀゚)â”â”!!)
2014-09-16 02:03:00你可接受公評幹麼刪文呢
作者: limtiery (J) 2014-09-16 09:28:00
取消警告都不用重新發文 沒人發現就混過囉。
作者:
amoeki (阿米巴)
2014-09-16 10:29:00做事態度真的不是很好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14-09-16 12:20:00...近十任最爛版主無誤
比只會翻譯five questions的傢伙好多了 XD
作者:
qozxcv (捲翹睫毛)
2014-09-16 22:37:00都是they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