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新版CBA通過(嚼煙草)

作者: WalterBishop (@fringe department)   2016-12-03 01:12:46
新版CBA比較沒人提的一件小(?)事是以後不能再在場上嚼煙草了, 但是跟口水球一樣有
祖父條款: 現在已經在MLB的可以繼續嚼嚼, 以後新進來的就不行. 這樣一來大概15-20年
後我們就不會再在場上看到嚼煙草.
這件事的推動一方面是觀眾觀感, 另一方面是兩年多前逝世的教士先生 Tony Gwynn 生前
飽受少見的唾液腺癌所苦, 而他將原因歸咎於他在小聯盟學來的三十多年嚼煙草習慣. 他
的家人今年年中才剛將煙草公司告上法院.
作者: lgagirm ( )   2016-12-03 01:38:00
用什麼理由告?
作者: sonnyissonny (sonny)   2016-12-03 02:04:00
老的能繼續嚼新的不准嚼?@@
作者: mrkey (距離太遠 思念太近)   2016-12-03 02:09:00
Grandfather rule XD
作者: barber (頭又大)   2016-12-03 02:20:00
菜逼巴條款 XD
作者: gt12345 (Zpon)   2016-12-03 02:49:00
這也能告?
作者: duo131 (比克大魔王)   2016-12-03 04:35:00
這也可以告@@~~我是知道有些人開長途會嚼
作者: impose (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2016-12-03 08:28:00
美國告菸商的案件很多啊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6-12-03 09:12:00
美國已經很多大城市禁止公開嚼煙草了MLB大概已經有十隊主場不能嚼
作者: yogi (Yogi)   2016-12-03 09:37:00
請以哺檳榔代替嚼煙草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16-12-03 09:55:00
教練可以嚼嗎?
作者: a7v333 (蠢與窮)   2016-12-03 10:09:00
那以後「嚼嚼」要改什麼新綽號?
作者: Roshiel (Roshiel)   2016-12-03 10:14:00
老的還是能嚼啊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6-12-03 10:24:00
嚼嚼是嚼口香糖好嗎
作者: megalink (大林)   2016-12-03 11:07:00
如果重視觀感連口水都不能吐,有些吐到還會牽絲,電視撥出來也不好看吧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6-12-03 14:10:00
能啊!造成罹癌的原因
作者: O10lOl01O ( ′▽`)   2016-12-03 14:16:00
口香糖廠商表示開薰
作者: JustinIdiot (←傻子)   2016-12-03 14:29:00
有人不知道大聯盟曾經認真考慮要穿西裝打球吧XD這種訴訟風氣在台灣並不盛行難怪有些人會覺得奇怪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6-12-03 18:49:00
告菸草公司的理由是什麼?使用詐術讓球員誤以為嚼食菸草可以提神又不傷身?
作者: JustinIdiot (←傻子)   2016-12-03 19:33:00
是民事賠償吧
作者: warlord (瑪麗亞的添屎)   2016-12-03 19:35:00
老美什麼都可以告 只是要有錢請律師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12-03 19:55:00
沒錢也可以,有那種只拿分成的律師。
作者: borriss (松)   2016-12-03 20:27:00
律師王國啊
作者: Kydland (RBC)   2016-12-04 13:21:00
台灣人太重人情太和諧了 反而造成我們不懂得爭權益在美國為小事告來告去很正常 上法院其實是練習法治最好的公民教育不過這也和台灣的法律人不接無法先拿到錢的案子有關就像上面有人說美國律師可以先不拿錢拿分成就好但台灣法律人的所受的教育是先拿錢再辦事所以在美國可以看到很多律師願意跳出來無償為消費者打官司 但在台灣看不到 因為台灣的法律人只想先拿到錢再說
作者: Zuleta   2016-12-04 20:56:00
很像以前告菸商害他們得肺癌的那種case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6-12-04 22:32:00
法理情 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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