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nnesota (mn)》之銘言:
: 理性飲酒 理性討論
: 200萬簽約金是第一輪或第二輪選秀水準吧
這一個假設有問題, 選秀強制限制選手在當年只能與指名球隊談合約
大大限制選手談簽約金的籌碼, 這跟國際新秀能自由簽約的狀況不同
要討論林的價值就要參考其他國際簽約的簽約金。
這是2016以前 top 50 的國際新秀簽約金表
https://goo.gl/SyKmbU
作者劈頭就說 "There are not many established major leaguers on this list..."
(這裡沒有太多站穩的大聯盟球員...)
五十個球員裡面除了少數幾位如Miguel Cabrera, Miguel Sano, Nomar Mazara,
Gary Sanchez, 大多都在小聯盟打滾就消失與"上過大聯盟"的球員,
所以紅襪花了兩百萬簽約金期待的應該只是買一張貴一點的樂透票而已...
: 第一輪不保證上大聯盟
: 但球隊付了 200萬美元
: 應該也不會只希望球員上過大聯盟就算滿足
: (林哲瑄,羅嘉仁,就是"上過"大聯盟)
: 我半年觀察下來
: 第一輪新秀,至少能在大聯盟替補 5~8年才失業
: 這樣就算合格了
: 有神人知道
: 球隊對簽約金和球員表現
: 有任何粗略的換算或對照公式
: 來評估當初這筆投資是否成功嗎
: (對球隊或是對球探)
: 難道紅襪當初就打算花 200萬美元
: 找一個替補工具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