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627/423541/1/,
殺人魔鄭捷5月21日在捷運列車上瘋狂殺人,造成4死24人輕重傷,
台北捷運公司認為,鄭捷的行為已造成旅客恐懼搭乘捷運,
案發10天內北捷減少旅客約94萬5千餘人次,營運損失約2061萬餘元,
北捷因此向新北地院聲請支付命令向鄭捷求償,法院昨已裁准,
並將裁定書送達給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的鄭捷。
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鄭捷可在20天內異議。
若鄭捷異議,依法視同北捷向鄭捷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法院將開庭審理該案;
若鄭捷未提異議,北捷就可拿這份等同確定判決的支付命令,
向財政部國稅局調閱鄭捷的財產資料,強制執行其名下財產。
至於傷者或死者家屬,也可另對鄭捷提出民事求償,並假扣押其財產。
一旦勝訴確定,同樣可向法院聲請執行,和北捷共同分配鄭捷的財產。
但由於鄭捷已年滿20歲,依法父母無須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再加上鄭捷仍是大學生,名下應無財產可供執行,
北捷等債權人最後可能只能取得一張「空」的債權憑證,無法拿到實質金錢賠償。
另有關檢警偵查鄭捷殺人案部分,自上周三起密集提訊鄭捷接受精神鑑定,
由於鑑定程序繁瑣,檢方不排除聲請延押鄭捷,最慢在8月初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