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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商用不動產不善 監院糾正北市捷運局
〔記者林良昇、郭逸/台北報導〕台北市捷運局經營台北都會區捷運商用
不動產,近三年平均空置率卅二.八六%,空置期間損失估算達四億二千
餘萬元,顯見經營效能過低、捷運局長年管理不善,監院昨通過糾正捷運
局。捷運局表示,尚未收到監院的糾正通知,待收到完整糾正內容,再討
論後續作為。
監院調查,北市捷運局經管的捷運商用不動產,二○一三年總值為一百五
十億餘元,實際建物出租毛利僅二億餘元,租金收益報酬率僅一.三九%;
且二○一三年至二○一五年,整體空置率分別為卅六.○六%、卅四.三
八%及廿八.一三%,三年總平均空置率為卅二.八六%,台北市及新北
市分別為十八.九一%、六十二.九三%,均遠高於國泰房地產指數六.
七三%、十五.○八%。
監院指出,部分不動產得出租或終止租約後逾六個月未出租,還有完工後
從未出租的空間,估算近三年空置期間損失達四億二千餘萬元,但捷運局
計算數值為二億七千萬餘元。監院表示,北市捷運局經管的部分商用不動
產因辦公室坪數太大或太小、無附屬停車位、管理費偏高、公設比過高、
招標對象限於文創產業、無臨時卸貨區等原因,規劃設計未能確實符合市
場需求,經營管理欠缺誘因,致空置率居高不下,迄今未提出有效對策。
監院認為,北市捷運局長年經營管理不善,未善盡職責,監院交通及採購
委員會昨通過糾正北市捷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