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3-16 01:29:46「捷運使用顏色,所以捷運就是對色覺障礙者不友善。」
請再三確認一下,真的要用這種主張?
對路線圖不滿,要調整顏色,我OK。
要用色盲色弱來拒絕使用顏色,這完全不OK。
顏色是人類文明當中一種發展已久的辨識體系。
比如說紅豆,那就是它的名字。
不能因為它的稱呼有個紅字,就聲稱紅豆對色盲不友善。
請檢視檢討這種聲稱,因為這種聲稱完全不合理。
不能、也不應該因此就禁止顏色的使用。
使用顏色對大眾運輸的乘客是有益的,
不是必要的,但是肯定是有益的,無疑是有益的,因此不應剝奪。
> → finalhope: 我是綠色色弱,一些機緣也看過日本對辨色力異常所採取 03/15 02:29
> → finalhope: 的措失,交通設施食品藥物等標識不能只有用顏色識別。 03/15 02:29
> → finalhope: 辨色力異常者在你我之間有一定的比例存在,給不方便的 03/15 02:32
> → finalhope: 人一些方便,對於正常的人來說應該舉手之勞,請某人不 03/15 02:33
> → finalhope: 要太雞蛋裡挑骨頭。 03/15 02:33
我用讓座來比喻,讓座是美德,也是舉手之勞,
對公眾整體利益而言也是正面的,是有優點的。
但是讓座不是義務,也不應該是義務、不可以義務化。
要說雞蛋裡挑骨頭的話,我才是出聲阻止了雞蛋裡挑骨頭。
請注意,請理解到減少或禁止顏色的運用,對公眾是有害的。
公眾是基於「這種害處很小」的情況下,來衡量是否改色的優缺點。
而無論辨色與否,仍然可以乘坐捷運,
差別只在於可用(70分)和好用(90分)的差距。
這和讓座一樣的道理。在個人的層級,讓座就是他自己少了座位呀!
讓座對他個人就是有損害,他自我損害而達成公眾整體利益的增進。
請注意,請理解到他運用了自己的不便來換得別人的方便,
不能義務化,不能因為這不便對他自身而言很小就說他沒有不便。
路線圖改色,對一般乘客來說頂多是從70分掉到67分的傷害,
所以是可行的,因為還在一般乘客可以容忍的範圍內。
請注意、請理解到改色仍然會造成一般乘客的不便。
只是因為傷害很小而在彼此可容許的範圍內。
如果雙方有其中一方硬是要把容許空間全部吃光光,硬是要「殺傷力最大」,
硬是要爭取己方最好用(99分),對方最不好用(59分)。
那麼……
我只能說:請自重。
> 推 momogoo: dotzu連個屁都不懂,就閉你的嘴 03/15 09:15
> → momogoo: 有什麼爭議?爭議還不是你引起 03/15 09:17
謝謝這位仁兄的鼓勵與支持,這類發言是標準的示範。
我以後會聽從您的建議,自我警惕,繼續推廣正確觀念。
只有完全的阻止、及時的阻止,只有論點清晰的反駁,
才能夠防止某些有錯誤觀念的人士,持續把色盲色弱當成人肉盾牌。
也感謝您,因為您的示範,您這種錯誤舉動行為,
讓公眾以及板上不知情的人士看到這是究竟怎麼回事。
這種主張,不但不可以寬容,還應該予以全面駁斥。
再確切地說,我贊同路線圖是可以動的,
但如果要動到路線圖以外的東西,我不贊同。
只要任何人使用色盲色弱這個理由,都應該受到駁斥。
「紅豆對色盲不友善」當然具有話題性,也會引起公眾的討論,
但是無論如何,這種論調沒有可取之處,不應該也更不能加以推廣。
使用這種話題性的人,自己要考慮清楚。這推廣了是會有反效果,會反噬的。
每個人都可以從自身做起,做出改變,制止錯誤觀念的蔓延。
作者: kingofapes (stand up, fight back.) 2017-03-16 01:38:00
最無可取之處的不就是...
作者:
gigihh 2017-03-16 01:45:00路線很多的時候用顏色區分很正常
怎麼看都是你自己紮了個有人說不能用顏色區分路線的稻草人在那邊打 有夠廢你怎麼不先從自身做起做出改變用些正常人的邏輯寫文章
作者:
gigihh 2017-03-16 02:21:00顏色與名稱是兩回事,顏色不等於名稱。不管用幾號線還是地名,顏色還是會被作為視覺辨識線索用在路網圖上。
作者:
lajji (喇機)
2017-03-16 02:24:00這邏輯
說真的,你吃飽太閒,不需要太扭曲別人的話語,有看懂就好。
北捷未來會超過7條,要考慮到未來路網延伸,不是只看當下
作者:
lajji (喇機)
2017-03-16 11:00:00唉
奇怪,明明我們一樣的共識,有點同室操戈的感覺……。我也支持顏色畫圖,只是選色從90%人看得懂變98%而已。當然如果不能改色,剩下10%或2%再看不到,加圖樣更好。就是建議加無障礙斜坡的概念,又不是要把樓梯打掉。
自我意識強烈,弄不懂別人為什麼覺得你很莫名又引戰,看來你也有你的困難。是擅長曲解別人,又先指控引戰的朋友呢
作者:
kuter (卡特)
2017-03-16 17:55:00莫名其妙...
作者:
e920528 (Evis)
2017-03-16 20:39:00不知所云
作者:
lajji (喇機)
2017-03-16 21:41:00我認為dotZu有意引戰^疑似鸚鵡學舌總比不知所云又恣意指控好
作者:
chister ( )
2017-03-17 07: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