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當初BRT藍線不算專用路權嗎?
還是說要全線A路權呢?
https://udn.com/news/story/1/2353347
2017-03-20 12:54聯合報 記者洪敬浤╱即時報導
監察院針對台中BRT將糾正台中市政府,報告批評前後任市府政策。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
川強調,尊重監委職權,不過王義川也說,沒有專用路權、沒有優先號誌不是BRT,不然
「交通專業可以打包了」,這種說法「真是世界第一天才」。
台中市前市長胡志強規劃建設BRT路網,初步建置台中BRT藍線,後續還有6條路線;現任
市長林佳龍上任後,批評BRT是場騙局,轉型為優化公車專用道,在公車族、專家學者與
台中府會間掀起大量口水戰。
監察院近日將糾正台中市政府,報告指出,前市長任內倉促推動BRT,留下後遺症,現任
市長不思改善廢BRT,閒置雙節公車及站體設備,浪費公帑。
王義川說,BRT藍線未實施「專用路權」及「優先號誌」,無法符合BRT最基本的需求,前
市府所謂BRT,難以達到國際上BRT應有標準,不符台灣大道的大眾運輸需求。
王義川說,只要在台中,就知道原本的月台與車道都還在,目前改為優化公車專用道,提
供給直行幹線公車共同使用;32部雙節巴士也都租給客運業者,每年租金收入3900萬元。
王義川也說,監察院報告引用交通部「BRT無一定型式」的說法,讓他很錯愕,如果連嘉
義縣沒有專用道的公車,只是在車上噴BRT就叫BRT,「那交通專業都可以打包了。」
王義川反問監委,沒有專用路權、沒有優先號誌的公車系統也可以成為BRT,這是哪位交
通部官員說的?如果交通部真的這樣定義BRT,「真是世界第一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