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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公車轉乘補助 台北要求新北也要分擔
〔記者陳紜甄/台北報導〕今天雙北召開第五次副市長層級會議。台北市政府認為,民眾
搭乘捷運與公車雙向轉乘優惠的補貼費用,不應由台北市政府全數負擔,新北市府應按比
例分擔,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並裁示,後續雙北再做協調。新北市交通局長王聲威則說,
如果要負擔比例費用,應提高新北市府在台北捷運公司的持股比例。台北市交通局張哲揚
回應,股權轉換應回歸公司股權轉換規則。
台北市政府自2003年起,推動公車與捷運雙向轉乘優惠,一般民眾或學生持電子票證刷卡
,並在一小時內公車轉乘捷運,捷運票價即可優惠8元,或是捷運轉乘公車,公車票價可
享半價優惠。
台北市政府運管科長王湮筑說,公車與捷運去年的轉乘旅次,約佔總運量23%,其中,新
北與台北轉乘人次比例約4比6,轉乘費用共計12.3億元。她指出,轉乘費用日後應由雙北
市府共同分擔,並依民眾轉乘發生地點的所在政府進行補貼,例如,民眾若在捷運台北車
站轉乘公車,其中的轉乘優惠費用由北市府負擔;如果民眾在捷運板橋站轉乘公車,則由
新北市府補貼。
目前一年約12億的轉乘費用,每年都由捷運公司從收入中支出。台北捷運公司說,政府為
了鼓勵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因此補貼轉乘優惠費用,屬於政策性補貼,所以,北市府
認為不妥,不應由北捷單方面補助,應該回歸政府編列預算補助,並由雙北共同分擔。
對此,新北市府主張,收入與負擔應相符,因此,新北市府在北捷的股權比例應從8.75%
,提升至40%。由於會上雙北市府並無達成共識,日後雙北交通局仍後持續協調。
(自由時報 106-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