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史事紀要(初稿)》
中華民國五十八年 一月十日
行政院指示臺北市政府,將南機場地區建成新社區,以疏解臺北市內之擁擠。
行政院指示臺北市政府,把南機場地區建成一個「新社區」,以疏解臺北市內的擁擠。
政院命令市政府,應在本年二月底前,把建設計畫呈報行政院。
南機場地區範圍甚大,目前並未充分而有計畫的利用。而且因地方偏僻的關係,環境衛
生亦差。
政院認為,臺北市中心市區已過於擁擠,必須向外圍發展。南機場合於改善的條件,將
來建設完成後,可以增置住宅,成為一新的市區。
國防部決定協助臺北市政府,整理南機場地區的環境衛生,並指示陸軍總部負責執行。
陸軍總部十日上午九時,曾召集有關單位舉行籌備會議,研商有關處理南機場地區髒
亂及違章建築問題,由陸軍總部參謀長鄒凱中將主持,國防部後勤次長室、總務局、空軍
、聯勤、憲兵、警備各總部均派代表出席。
處理南機場地區髒亂及違章建築的工作定名為「南清」專案計畫,預定二月底以前完
成。以陸總有關單位人員為主組成的南清專案執行小組人員,已決定自即日起進駐南機場
,設立指揮所積極展開工作。
在今天的籌備會中除研討有關執行的各部細節問題外,並決定對「南清」計畫執行的
七項原則:一、營區內外整齊清潔,凡有礙觀瞻之設施,一律清除。二、眷區(村)內及
巷道整齊清潔,凡影響村榮觀瞻之破爛竹(瓦)棚,應予拆除。三、道路兩側整齊清潔,
水溝一律暢通。四、空地必須平整,不許有雜草叢生、垃圾亂倒、隨地便溺之髒亂情形。
五、公共廁所,須清理乾淨,不許臭氣四溢。六、公共場所、學校、菜市場,應整理清掃
,不許髒亂。七、垃圾箱之設置、及垃圾車之派遣清理,請臺北市政府策劃辦理。
整理的地區計有漳州街、水源路、雙和街、克難街、南機場國民住宅、高爾夫球場及
榮康戲院附近地區。
一個由陸軍總部各有關署處人員組成的勘察小組昨日下午前往南機場一帶實地勘察當
地環境衛生情形,以為策定整理南機場地區髒亂計畫,他們曾巡視當地市區眷區(村)巷
道、公共設施及髒亂地區,作深入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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