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撞輕軌 高捷首例索賠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803080161-1.aspx
2018/03/08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8日電)高雄捷運今天表示,輕軌通車2年多,舒適的服務品質增
加許多運量,但有民眾仍輕忽輕軌路權區,須由輕軌優先的規定,導致碰撞事件頻傳,因
此近來首開追償毀損列車修護費案例。
高捷統計,104年底通車以來,共有14件違規碰撞輕軌的肇事件數,肇事車輛包括貨車、
汽車、機車等,違規肇事依事實認定屬於捷運警察或是交通隊,罰款也各有依據。
捷警指出,裁處闖越輕軌路廊者依大眾捷運法開出新台幣7500元的罰款,若民眾未依號誌
行駛肇事者,最高被開罰1萬800元。
肇事者除了交通罰款外,對於毀損輕軌列車也要負賠償責任。
高雄捷運公司公共事務處經理胡宜萍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去年5月自小客車停於輕軌黃
線區內與輕軌碰撞,造成列車車身受損,高捷於列車修護後,向肇事者求償6.7萬元,不
過,肇事者至今未賠償,高捷已經催繳,如果肇事者無視於賠償,高捷將移送司法追償。
高雄市政府捷運局長吳義隆指出,輕軌屬於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與一般車輛共用道路,
請民眾行經交岔路口,應提供輕軌優先通行權,為有效嚇阻民眾行經輕軌路權區占用軌道
,已協調員警即日起在沿線加強取締,並啟動自動違規照相設備對違規者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