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otfs2013 (aotfs2013)
2018-11-24 01:37:43※ 引述《tony900735 (好貴! 好貴!)》之銘言:
: 特別提醒報考人員,新北市政府將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交由本公司營運,期間為自108年1
: 月1日至營運通車日起加計三年;屆時營運期滿,若由新北市政府收回營運,相關權利義
: 務,請詳閱招生簡章規定。
大捷法第25條規定:
1.地方主管機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由地方主管機關設立營運機構或經甄選後許可民間投
資籌設營運機構營運。
2.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依各級政府出資之比率持有。由中央政府補助辦理者,由
路線行經之各該地方政府,按自償及非自償經費出資比率共有之,營運機構不共有大眾捷
運系統財產;該財產以出租方式提供營運機構使用、收益者,營運機構應負責管理維護。
從後者可以確定環狀線第一階段的資產由新北市政府擁有
但奇怪的是
照理來說
2006年雙北就根據大捷法第4條協商由台北市政府擔任環狀線地方主管機關了
既然
1. 環狀線全線由台北市政府擔任地方主管機關建設
2. 環狀線第一階段資產由新北市政府持有
3. 大眾捷運系統的營運由地方主管機關成立營運機構負責
這幾件事可以被確定
那為何會有三年後可能由新北市收回營運的問題產生?
有沒有大神可以解惑一下 感謝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8-11-24 01:39:00這也許要問台北捷運公司了....也許是近期開會的結果??
後來思考了一下可能是為了遵循法規所以還是要這樣寫北市是捷運建設主管機關可是捷運系統財產管理機關似乎還是新北?似乎是這樣?反正南北環台北市有出錢實際上也不可能移轉回去......
作者: ron19971997 (rR) 2018-11-24 08:38:00
因為當初台北新北簽署的行政契約
作者:
SHR4587 (SHR4587)
2018-11-24 08:38:00所以才說多一個新北捷很麻煩.......
作者: ron19971997 (rR) 2018-11-24 08:39:00
就有提到營運三年後要再另行決定營運機關我記得某議員質詢有提到
作者:
es91213 (毛毛)
2018-11-24 10:22:00其實只要提高新北市政府在北捷公司的股份就好,幹嘛搞這麼麻煩?就那麼想獨佔環狀線嗎?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8-11-24 10:34:00雙北沒合併 很多事很麻煩+1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8-11-24 11:07:00台北捷運公司想說維持現狀最簡單也可讓新北捷運公司擴展業務壯大自己 所謂有競爭才有成長
作者: ediondo (永) 2018-11-24 11:31:00
你的前提錯了啊
作者:
goiohi (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
2018-11-24 13:53:00環狀線如果經營權轉移會很糟糕 轉乘車站設計等全部要重弄票價也要重來 根本坑人 加上南北環台北市有直接出資這根本沒完沒了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8-11-24 16:18:00如果台北捷運願意經營淡海輕軌、機捷,也不會有桃捷新北捷也許未來會跟東京Metro、都營,香港地鐵、九鐵一樣在北北基合併後出現兩家公司經營地鐵,然後開始講古環狀線若當初不是周錫偉收回自建而是走蘇貞昌的BOT選項搞不好今天還真的是新北捷運經營也不會有站內轉乘設計轉乘應該是不用全部重弄,但票價跟計費系統要多元化設計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8-11-24 16:27:00就還是以最短路徑計算 但台北捷跟新北捷的拆帳就要精算
很多人一廂情願覺得新北市、桃園市成立公司來跟北捷搶路線,卻不知道也許到頭來根本是北捷一開始就不想接這些評估會虧錢的路線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8-11-24 16:28:00多間捷運公司互相有拆帳協議 就都不是問題了
北京也可參考 京港地鐵經營4和14號線 其他北京地鐵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8-11-24 20:07:00未來走拆帳協議制應該是不可擋的,會有越來越多經營單位包括像基隆輕軌到時候可能也是個要拆帳的對象還有一些把台鐵通勤站畫進捷運路網的也要考慮這個問題
作者:
kewsj02 (蓮)
2018-11-25 09:42:00三年後,最簡單看,就是營運產值是否轉正,關係到員工薪水與獎金,新線產值要三年轉正挺拼的。
作者: wujay 2018-11-25 10:36:00
分開營運不是不好,但是票務系統.轉乘整合要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