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這次清大的槍手事件

作者: pohaha (將撥)   2009-12-22 14:56:19
簡單的聊一下我的想法
其實我覺得比較好奇的是
"有一個系隊找槍手就全系禁賽一年"這個規定
簡單來說也就是採用連坐制
有點像日據時代那樣,保內有一個人犯罪就全保懲罰
以上是我自己的解釋
而上一篇有提到
一領會議做這個決議的是因為槍手問題極為嚴重
也因此訂立這條規範並希望達到系隊互相監督約束
而利用嚴刑峻法(也就是懲罰很嚴重)來達到防範的目的
但是....所謂的系隊之間互相監督真的有辦法在大材盃真的發揮效用嗎??
畢竟大材盃賽程密集,一隊一天有好幾場比賽
加上一個學校一個項目常常有好幾隊在比賽(男女,AB隊)
而且往往比玩一場就差不多要準備下一場比賽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
有多少人真的有餘力去管其他系隊的情形??
當然這是我的推測,也許真的有系隊人手比較充裕有特別去實行監督政策
另一方面,這樣的連座懲罰等於是用每個人的品德和道德標準來維繫
以這樣為基準是否有點不夠穩固??
畢竟老實說....
沒有人可以保證一整個系四個年級加上研究所總共數百個人
每個系隊每個人都遵守規範
也很難讓全系每一個人都被約束而照社會道德行事
既然很難達到互相監督的情形
那又怎麼可以因為其他人"沒有達到互相監督的義務"而給予懲罰呢??
犯錯了就該被懲罰 也因"錯的人"的範圍不同而有不同的懲罰
1. 罰整個系
也就是說就是整個系的人都犯錯了
清大材料找槍手,所以整個清大材料禁賽一年
剝去清大材料每一個人在大材盃的參與權
同時包括明年新進來的新生也一起被懲罰(假設有人以後會加入系隊的前提下)
還有今年推甄上or考上清大材料所的每個人也一起被懲罰
也就是整個清大材料都犯錯!! 所以大家一起罰!!
(這是目前的決議)
2. 罰整個系隊
也就是整個清大材料系足的人錯了
清大系足找槍手,所以清大材料系足禁賽一年
剝去清大材料系足的參與權
明年只有其他系隊可以參與大材盃
我直覺的想到這兩種懲罰方法
我承認我是清大材料的學生
但我沒有去這次的大材盃
我也沒有在打系隊了
明年六月我就畢業了 我也不會留在清大
老實說明年禁不禁賽我都不會被影響到
但是這種相當於指控全系的懲罰還是令人難以接受
因為某一個系隊犯錯就要連坐懲罰整個材料系
等於間接的指責全材料系的人都犯了大錯
想像一下類似這種原理的推廣
就好像假如有NBA隊員比賽中惡性犯規或打架,就懲罰全隊一起禁賽
(當然包括在板凳上以及在養傷的球員)
或者是某個區有人賄選就把整個區的居民都褫奪公權
這樣合理嗎??
我不否認找人代打是一件絕不被允許,也絕不應該被寬容的事
犯了就應該被嚴懲 但是嚴懲的同時把受罰對象擴及周遭的人是否也過於嚴苛呢??
畢竟全部清大材料的人都因為一個系隊找人代打而被禁賽
那我想問一下
其他人到底是犯了什麼錯而必須被剝奪參與大材盃的權利??
作者: ericcksh (鋁箔)   2009-02-22 16:36:00
推最後一段
作者: squirrel1085 (小鼠松弈)   2009-02-22 16:51:00
有理 不過應該是用連"坐"
作者: fannyhsu (*開心是原則*)   2009-02-22 16:57:00
推薦這個將缽
作者: rayabend (abend)   2009-02-22 19:18:00
個人覺得引用NBA的那個例子怪怪的 因為NBA對球員禁賽也是照著訂定的規則去跑 而禁賽的場數則是聯盟視情節判斷相信這篇提出一個相當好的觀點 只是在情理法中怎樣去取得一個平衡點是比較困難 個人不能理解的是清大系足明顯知道大會對找槍手所訂定的歸則及罰則 為什麼還是要冒這個風險去挑戰規則?不過還是希望中山可以做出兼顧情理法的決策我剛剛重複看了原PO所舉的NBA例子 越看越覺得真的還蠻像現在這樣的情形 一開始沒有體會出來是小弟國文不好XD請原PO見諒~
作者: asobuloo741 (asobuloo741)   2009-02-22 23:22:00
其實一開始會定這麼嚴重 是想讓領隊們轉告系上槍手的嚴重性,沒想到真的發生了
作者: kusobird (簡單的幸福)   2009-02-22 23:23:00
因為懲罰嚴重的話 隊員也會有所顧忌 比較不會犯
作者: asobuloo741 (asobuloo741)   2009-02-22 23:23:00
站在我們主辦單位的立場,都已經白紙黑字了所以只能看下屆主辦單位受不受理囉
作者: kusobird (簡單的幸福)   2009-02-22 23:24:00
我們也知道這樣是很嚴重 但也想不到真的有人挑戰ˊˋ
作者: asobuloo741 (asobuloo741)   2009-02-22 23:25:00
不過我想系足明年禁賽應該是沒有異議的吧?
作者: kusobird (簡單的幸福)   2009-02-22 23:25:00
中國人是講人情的 所以看下屆怎麼決定 白紙黑字
作者: feeman (我可以)   2009-02-22 23:59:00
明知故犯實在很不好!!!大家都來情理法 那當初會議開心酸的嗎?
作者: pohaha (將撥)   2009-02-23 08:41:00
我並沒有想要用情理法當理由忽略已經決定出來的規則,而且老實說現在剛好介於大材盃運轉的空窗期(也就是前一屆剛落幕下一屆尚未開始準備)因此我相信要等到做出決定可能也還要一陣子但是我比較希望的是大家可以想想看也討論一下這樣的規定是否合理(恩我比較著重在裡跟法,情是還好)畢竟儘管規定被訂還是應該透過不斷因時制宜的修正而達到最好,這也就是為什麼法律要一直修改,而擁有最高性的憲法也增修了好幾次的原因另外...真的感謝這屆大材盃所有工作人員付出的一切,不管是在比賽籌備方面或者比賽後的處理都相當熱心,真的很感謝
作者: RXIJDIL (S.C)   2009-02-23 09:23:00
我認為這次照規定來,然後把比較不合適的規定下一屆改一下不然都沒有人再怕的了
作者: s860364 (StrongDog)   2009-02-23 10:28:00
事後再說這個不太好吧 而且你們應該要怪系足吧 而不是怪領隊會議的決議太嚴苛與否
作者: snowyba (拎老杯)   2009-02-23 12:19:00
可以改呀 只不過適用下一屆
作者: bearisgod (從不嘴砲)   2009-02-23 22:25:00
都有勇氣挑戰規則找槍手了 也要有勇氣承擔吧
作者: mana0604 (charlie)   2009-02-23 22:44:00
系籃表示: 躺著也中槍...
作者: dcqip (鴨霸)   2009-02-23 22:46:00
規定就是規定 那你為什麼不在大材盃開打前提出你的看法勒?
作者: northsevenla (哈滋卡吸)   2009-02-23 23:05:00
大家都有理 如果要把持住主辦單位的權利及魄力當然是照這一屆的規定來 但是如果是照這屆的規定來判決結果也因該市中興決定而不是丟給中山吧....畢竟規矩是你們定出來的 不太因該又給中山做決定
作者: mao5566 (乾杯一路)   2009-02-23 23:07:00
即使各系無法互相cover到 但別忘了還有領隊這個人...
作者: eric1487 (平)   2009-02-24 01:29:00
這件事可以讓大家知道找槍手的嚴重性吧~改規定或者都情理法~不怕又有人因此又找槍手來打嗎
作者: liweits (LAZZYER)   2009-02-24 01:40:00
如果只禁該項目,應該也能嚇阻想找槍手的該項目系隊吧如果讓該項目持續參賽才真的嚇阻不了吧真心認為禁賽對該校其他項目之系隊過於殘忍我絕對支持清大系足明年必須禁賽,但對於其他系隊禁賽與否則有討論的空間,商量的餘地...例如以其他處罰來代替禁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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