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die8342372 (臭宅文青)》之銘言:
: 我覺得發展越來越奇怪。
: 第一,店家有選擇客人的權利。
: 我相信這件事多數人都會同意。
: 畢竟店家不像你家附近公園是公共空間。
: 在特殊狀況外,拒絕服務特定對象,
: 並請他離開我認為是沒問題的。
: 第二,店家聲明中未指稱B偷竊。
: 所以不明白為什麼要一直把話題帶回這件事情上。
: 假設B是清白的,那麼必須繼續背負風險的,不就是店家自己嗎?
: 畢竟B玩家以外的嫌疑人都還是可以開心出現在店裡。
: 第三,搜包包這件事根本羅生門。
: 到底是「強制要求檢查」,
: 或是因為B有嫌疑,詢問是否展示包包以證清白。(當然,很有可能只是「不小心拿錯
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