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y50恢復life版發言權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2014-07-15 23:13:41
查y50版友於2009年5月13日因廣告宣傳被水桶,
參酌判決已經超過五年,超過1800天,
斟酌當時案情,法律尚有假釋的情況,
判決y50恢復發言權。
盼各位版友不要再以PTT作為個人宣傳工具,
好好發文。
PTT小組長Paulnewman
【註】Life版analyz前版主曾恢復y50發言權,
並在版主留言區寫上「判決未符合比例原則」為由,
本組也同意此理由,只是當初恢復發言權未有公告,
現在公開判決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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