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Paulnewman子玄組長偏袒特定人士

作者: wearewinner (GET)   2016-10-27 11:43:58
其實,我剛剛還去群組板朝聖,gkc舉的證據很多挖沒興趣知道....
可是他舉的其中兩個偏袒特定人士的例子我看不過去,在之前
我看板上的申訴文組規和版歸都沒有關於FB的規定....
結果gkc只是在文中提到自己有粉絲團連粉絲團名字都沒打出來.......
小組長沒有規矩的情況下就把人家水桶,結果最後道歉並解除水桶
跟外部網站這兩次事情基本上根本一樣。......
但我最無法接受的是小組長偏袒特定人士,在群組版看到原來小組長
對於跟自己交情好的人違規都有一番[特別待遇]......
不然為什麼Paulnewman發新公告禁止提到臉書的規定之後,群組版提
到的雲昇版主在版上大辣辣違規就沒事?比起gkc~
雲昇利用版主職權宣傳~
比較嚴重吧!!!!!!!!!!!!!!!!!!!!!!!!!!!!!!!!!!!!!!!!!!!!!!
不囉嗦~證據如下
作者 coldstar (雲昇) 看板 Swccyer
標題 [閒聊] 我的粉絲團成立了
時間 Thu May 26 21:02:3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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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FaceBook上成立
雲昇居士人相研究
將來可能出書
請大家幫忙按個讚
增加人氣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6-10-27 15:07:00
對於gkc版友的質疑內容,群組長認為係屬命理研究院小組長的治權範圍,其決定懲處水桶之措施,並未違反各項規定,既然小組長的理由是遵照組規與群組規,故群組長裁定懲處內容符合規定,不應干涉.如果覺得小組長執法過當,那也是原告應該自行與小組長協商之事,此案已經結束.群組長已支持小組長判決,請不要再鬧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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