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異議] 本次LIFE複決的規定仍有問題

作者: wearewinner (GET)   2017-10-12 20:02:28
※ [本文轉錄自 AboutMagic 看板 #1PtZErTx ]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看板: AboutMagic
標題: [異議] 本次LIFE複決的理由仍有問題
時間: Wed Oct 11 23:07:30 2017
群組長你回覆其他板友的理由是:
1. 投票門檻為上站次數 350 次之理由,已於原公告 #1PtEPwtz (Magic_Center) 說明。
乃由於本次投票係前次投票之補正,故以相同原則設定上站次數門檻。
至於前次投票設定上站次數門檻之適當性,先前已另有處理,在此不再贅述。
2. 複決投票設計之用意乃針對受推薦之新上任板主其適任性表達意見,
並非針對新任板主於擔任板主期間之表現表達意見。若對板主之板務處置有異議,
認為板主不適任,請依罷免規則發起罷免。
1.
基本上這個還是有問題,你說以相同原則設定上站次數門檻,問題就是原本上次
子玄的設定原則,設180次的理由就是說為了要確認投票的人是隱版之前的版友,
問題就出在現任版主關是否隱版何事?? (因為新任版主就是在隱版解除之後才出現的)
所以上次的原則就已經邏輯不通了被人砲轟了,這次當然也會被提出異議。
所以~因為新任版主是隱版結束後才上任~~~所以隱版結束後只要有見證過新版主所
作所為的人當然也都有投票表達意見的資格。所以隱版這個理由不合邏輯。
(斗數版3月上旬就解除隱版了,新任版主到了4月下旬才上任)
故即使是隱版之後才上來的版友也一樣有資格可以表達意見,所以你這次上調350次
的理由說是相同原則,那同樣的這樣的理由一樣沒有合理性因為新版主是在隱版結束
之後才上任的,並且你還是沒有回覆weare提出的問題,也就是既然斗數版的發文限
制是(沒有特別限制),那就表示350次以下的版友也是使用者,那憑什麼他們沒有投
票權??
所以本身設門檻這件事就沒有適當性,因為八卦版設180次是因為他們的發文權限
就是180次,但斗數版可不是這樣一回事。因為相同原則上次就被砲轟,你這次的
350次更沒有任何依據說明"""""為什麼是350次"""""",那不然訂1萬次是不是大家
也要配合?? 人家八卦版至少還說得出一個道理是因為八卦版發文限制就是180次,
所以設定180次才能排除非八卦版使用者,影響真正使用者的權益。
偏偏如果真的要做到排除非使用者,那你群組長該做的是設定跟罷免一樣
(有在該版發過文)才算數的條件。而你群組長沒有說出背後的合理理由,
然後說理由之前子玄的公告就說過,問題是之前子玄的理由就被打臉了。
因為他設的180次根本無法保證參加的人就是LIFE版友,而且也無意義,因為
就算是隱版以後才來參加的版友,也一樣有資格提出意見。
2.
這2點則跟沒說一樣,現在就是要投票決定是否適任,現在的問題關鍵是為什麼所有
使用者中,只有(特定族群)可以投票,其他符合發文權限的人不能投票??
這跟W說的一樣啊,那這還叫做民主跟制衡喔??
然後說到罷免,還在前幾天特別增修了要反對大於兩倍的規定,既然是要討論新版主
的適任性當然就要所有合乎發文資格的使用者都能表達意見。
那不然按這邏輯,之前的版主請作廢重選,因為之前版主選舉也沒設門檻。
又~~之前公告的原則本身就有邏輯問題,理由在於決定(新版主是否適任),那應該
是"""全體版友"""都有投票權,才能反映出斗數版的民意狀況。
那這樣,即使是較新的版友,只要他符合斗數版的發文資格也一樣有投票權。
否則這樣的規定跟"""歧視"""或"""偏袒特定人士"""沒有差別。
請群組長明鑑,然後另外我也寄信給群組長寫了些重要資料和證據,這裡就不贅述了。
還請群組長撥時間一閱,感謝。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0-11 23:34:00
至於前次投票設定上站次數門檻之適當性,先前已另有處理,在此不再贅述。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10-12 00:15:00
哎唷...冠元,你這麼不認同命理版,你上八卦板就好了呀..真是何苦....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6-10-12 00:23:00
至於前次投票設定上站次數門檻之適當性,先前已另有處理,在此不再贅述。你要就去申訴群組長之前的處理而不是在這篇申訴複決規定 謝謝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10-12 14:47:00
斗數版人太少了,再選一次女版版主啦上次沒選完好可惜另外網路上你片斷引用他人文字,你有先取得對方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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