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9061204 (阿克西斯異端審判騎士)》之銘言:
: 這是幹什麼的?
: 這樣有什麼意義
: 外科醫生會因此變多嗎?
: 這樣子會不會影響到律師的業務量?
: 法律系的要不要出來抗議 說這個修法會害他們賺的錢變少
我覺得以為具有刑事責任,甚至怕出事被抓去關
讓醫生不敢動手術作為醫療過失除罪化的理由蠻難以理解的。
業務過失致死,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我查到因為醫師過失而導致病患死亡的醫療案件,在醫師的刑事責任部分都是以緩刑
收場甚至有醫到病患變植物人的也是緩刑收場。
(如果有人查到真的有醫生是被抓去關的希望能提供給我thx)
緩刑不會被抓去關,本質上對被告而言根本不同不養。
讓醫生有刑事責任對病患家屬有什麼好處?家屬可以以刑逼民。
以節省自己對醫生提起民事訴訟所需的成本。
醫療過失去刑化在我看來只是增加病患家屬求償時的成本與負擔罷了
醫生與病患相比,原則上誰是社會上與經濟上的弱勢?原則上應該優先保障誰?
大家應該都有一葛想法。
大guy4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