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C_Idol / 小組長 / 齁板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04-10 10:40:52
※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之銘言:
: 我是覺得如果連署新看板不用看反對數
: 規則是應該要"明確指出" 而不是保留解釋權
: 如果這次要用解釋權帶過我是無所謂 提的也不是我
: 我會有興趣的是群組長能不能解決這次問題
: 要解決問題應該是要修改規則
: 明確指出連署新看板時 僅需要"有效贊成"達標
: 而不是"有效贊成 - 有效反對"達標
: 不然你定義了"有效連署"的定義
: 結果前幾節的"連署"卻不是指"有效連署"
: 而是"有效贊成票"
: ???????? 智障?
: 講難聽點就只是硬ㄠ而已
群組規當初就sawg為了給mousepad個交代硬趕出來的東西,
要不是當初我立場不適合給那個群組規提意見,
然後換了人後就幾乎是慎重考慮再考慮怎樣的就沒下文,
不然哪這麼一堆不清不楚的東西可以放那麼久,
光是試閱那段就白癡到有剩,擺明就是趁那機會要搞我們,
但我既然是之後示範組那只好多少容忍配合一下,
可是配合了之後卻直到之前不論明暗面都還各種找理由,
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我那個板有沒有這麼可怕了~
現在我們回頭來看當初問好久好久的版權,
卡漫組第一大板刻意違反群組規直到現在都還沒有人敢動呢XDDDDD
至於你說現在的群組長們能不能解決這些問題?
我只想說其中有一位可能還要先學著搞清楚什麼事是群組等級的申訴或檢舉,
另外一位就要看他有沒有空,但他直到現在也還沒理我,那我看也是沒有。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4-10 10:45:00
很短 = =
作者: K2135356 (K2GI_135356)   2021-04-10 10:46:00
不是啊 就算你提意見 他還是可以繼續放不明不白的東西啊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04-10 10:48:00
至少那個當下誰都能藉此噹爆他,他又搞事就等著再吃警告。不過滑鼠墊自己沒多久接著又發了警告送他下去就另一回事。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1-04-10 11:04:00
所以試閱要過了沒啊?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04-10 11:05:00
等他鳥我啊...他就不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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