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PP你4不4在嘴人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08-21 00:44:12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引述《jerry7668 (回歸初衷)》之銘言:
: : 嘴你以前的同事
: : 跟現任的版主群
: : 想起惡墮的PP
: : 姆咪
我沒嘴啥吧?我這些真的就只是講事實而已,
那個就只是複製板規時漏了而已,然後沒幾個人知道,
雖然我也明明早知道,但我機掰人也懶得說,反正我顧問又不負責,
而且我看有幾個知道的也沒在意急著改,那我也不用當回事嘛!
板規就是你們那屆板主自己看著辦就好,確實也沒啥大不了的,
真要說嘴應該就是嘴那個板主被罷免過就算糟糕的邏輯,
我們都知道就連現實上只要你有辦法闖進程序帶對風向甚至合法化自己出錢出力,
民主的罷免就只是個笑話,更不用說PTT的罷免難度比起來還算是相對低了~
而且其實我挺羨慕你們這些被罷免過的,某種意義上就是自己做事原則的考驗,
畢竟不是什麼事都是順風才算正確的,這時候可以看到很有趣的社會實驗。
順帶一提其實我那時候對累犯還有永桶的判定,
板主彼此間的想法也不盡相同,我雖然同意多數決,
但我很不信任多數決,所以我比較傾向共識決,
所謂的共識決是沒人強力反對就成立,
所以通常沒算出啥大事怎樣我也不會主動干涉...
這個你們當初看阿康永桶申訴結果應該早就多少有感覺到。
: 推 F16V: 我以為天龍不仲 08/20 10:39
: 是說,這隻「龍」在哪兒?
: 而且她已經離開一個月半以上了,還能有此等思念,實在令人感慨萬千呢……
: 但話說回來,就現在的爭點來看
: 恐怕不得不擔心,在球球、紅紅卸任以前,永久禁言的系列案能否作結?
: 誰も知らない世界で、心の中は誰にもわからない。
其實我原本很想說這可能不太適合到之後做處理,
因為我記得你們針對過這點改過板規了對吧?8月8號那篇?
那確定執行之後統計方式就要是新制,還要跟新板主有共識啥的,
但後來想想其實這事都已經拖到你們這任才開始要弄的話,
好像也不差這時候急著處理掉,除非你們現在很急著把誰桶掉?
所以我只簡單說了些直接的處理方案,反正永桶也不是不能申訴的,
真的怎樣了你們這事就能直接上升到乾脆讓當事人房子人或小雨來替你們決定啦XD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08-21 01:11:00
除了這個,跟之前小埋的轉文定義之外,還有很多消失的板規但應該沒人在乎= =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08-21 01:19:00
也真的沒啥好在意,因為現在都可以讓你們自己決定就好啦~只要該做到位的程序都做到,法治就沒有能拒絕執行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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