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建議新增禁止未經同意使用他人文字之板規

作者: jerry7668 (阿J)   2021-09-26 08:51:51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先簡單地說吧:
: #1XJo4F7n (Marginalman)
: 這位發文者明知我早已經在先前發表的文章內宣告「禁止使用我的文字」,然而仍執意使
: 用之
: 而查了板規,發現僅有「轉錄文章需經發文者同意,未經同意轉錄文章者,經原發文者檢
: 舉,水桶兩週」這條規定。
: 但是,根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 已明確表示「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此舉為其一看板違
: 規行為
: 又根據第八條第一項,該行為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 因此,在此鑒請板主群考量,是否應修改前面的板規為「轉錄或複製本板文章需經發文者
: 同意」,謝謝。
: *根據 #1Kg1WbQP (PttLaw),單純引用網址、文章代碼者,不在此限
我笑了
難道你做了佛跳牆 別人就不能做佛跳牆嗎?
你唐牛阿?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1-09-26 08:52:00
而且照他的要求,PTT原本功能就有顯示回的原文這樣是不是也要下去XD
作者: iovoecu (XX)   2021-09-26 08:54:00
不准冒充覽毛像==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9-26 08:57:00
可以說除外條款啊,比如「回文引用前一篇內容者」之類的,就不得主張該違規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1-09-26 08:58:00
推文算不算內容?
作者: jerry7668 (阿J)   2021-09-26 08:59:00
馬來人 你先去看中華民國學術網路相關規定拉我真的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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