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什麼台灣網路論壇會有「禁止引戰」?

作者: Exmax1999 (兩千)   2022-04-14 14:54:07
※ 引述《rp20031219 (Tim87)》之銘言:
: ※ 引述 《ZooseWu (動物園)》 之銘言:
: : → VelvetMikoP: 那你跟我對引戰的定義不一樣,引戰對我來說是「引起 04/14 12:25
: : → VelvetMikoP: 爭議」,不是人身攻擊,我支持禁止人身攻擊,但是「 04/14 12:25
: : → VelvetMikoP: 引發爭執」沒差 04/14 12:25
: :  
: : 連引戰跟筆戰都搞不清楚
: :  
: : 然後就在那邊靠北為什麼論壇都禁止引戰
: :  
: : 就像跑去A片網站找兒童色情
: :  
: : 然後說自己定義兒童色情就是身材高挑 充滿知性
: :  
: : 下班喝啤酒 很會照顧人的大姊姊
: :  
: : 再來靠北為什麼A片要禁止兒童色情
: :  
: 動物園ㄍ
: 這招就是大絕招啊
: 接下來不管別人講啥
: 只要回你說 那你跟我定義不一樣
: 就完事了
其實"引戰"的定義本來就沒有很清楚
光是邊版的引戰條款 跟皇城的引戰 寫的內容就不一樣了
邊版
11.引戰條款
負面攻擊邊緣板或不特定板眾、挑釁、恐嚇之文章或推文,得處水桶最多三個月,並
得退文處分。
皇城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一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四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支持粉絲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六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以上。
邊版的引戰要限於負面攻擊,挑釁,恐嚇
而皇城的只要蓄意挑起對立就成立了
例如 齁怎麼整天被虹壓著打阿 只會拿國外說嘴 在日本被海放 呵
至於原串想討論的巴哈討論區的引戰條款到底內容是啥 我也不甚清楚
不過人身攻擊,負面攻擊倒是都有在ptt兩版的條款裡
那麼原po的問題與其說是 為什麼會有"禁止引戰"
可能改成 為什麼會"禁止引發爭議" 可能更好?
今天好冷 不知道我在打什麼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2-04-14 15:06:00
引戰本來就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光是引戰就可以細分成很多不同的樣子了
作者: VelvetMikoP (Velvet-35P)   2022-04-14 15:12:00
禁止引發爭議,嗯,這是我想說的我反對皇城二四五
作者: Exmax1999 (兩千)   2022-04-14 15:29:00
基本上4-7-2就是版皇條款 任何想不到怎判的都能用這條4-7-4的話 你認真? 負面攻擊耶 所以只剩4-7-5像這條邊板就沒有 所以虹粉齁粉互戰也不會進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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