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超商店員來一下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2-04-20 02:43:54
推 LoKingSer : 以後我都故意找錯錢,然後告客人不當得利好了
故意找錯錢
這樣對你有什麼好處
就算你告不當得利
你還是只能拿回你多找的那些錢
說不定有些還拿不回來
多找錢要幹嘛
故意告不當得利找人家麻煩喔
反而是再給你自己找麻煩
對其他人來說 只是被一個人告
對你來說 你要一次告一堆人
對ㄚ
幹嘛這樣
推 LoKingSer : 以前我在餐廳工作,站櫃檯的同事被客人騙,多找500
這樣這個客人是詐欺罪捏
應該是吧
對ㄚ
怎麼放她跑了
直接告下去就好了
刑事案件警察會幫你找到人
客人要跟你道歉和解還沒辦法勒
詐欺罪=非告訴乃論
欸嘿
法院見
姆咪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2-04-20 02:46:00
呃……你們會為了500塊去告人ㄛ= =?而且那個同事當時也才17歲捏
作者: KsonPjk4ever (KsonPjkTeeTee)   2022-04-20 02:47:00
為了爭一口氣 跑法院的不少見吧
作者: aquafox (夏語遙在我床上)   2022-04-20 02:47:00
什麼叫500塊就不能告 小貪不是貪?如果他因為這500月底只能一天一個飯糰呢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2-04-20 02:47:00
推 nothink00 : 不是侵占哦? 回一下這個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22-04-20 02:48:00
未成年就拉他監護人出來 跑法院的車費一併提出 對阿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2-04-20 02:48:00
應該說店長都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你搞到報警到時候連總公司的人都來關切,店長一定很幹
作者: aquafox (夏語遙在我床上)   2022-04-20 02:49:00
店長說幹較店長出啊 什麼鬼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2-04-20 02:49:00
侵占構成要件我有點忘了 不過侵占比較像是 從持有變成所有 我信賴你把東西放在你這邊保管 結果你佔為己有 這種才像是侵占
作者: gggiantguy (莫笑)   2022-04-20 02:49:00
有點好奇金額會影響判決的刑期嗎?你小金額就關短一點,大金額就關久一點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22-04-20 02:50:00
屌而啷噹愛理不理 再加告精神賠償 再按天數加索5%利息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2-04-20 02:50:00
所以基本上找錯錢是沒有侵占罪的問題 對ㄚ
作者: nothink00 (線蟲)   2022-04-20 02:50:00
因為我記得有人撿到錢或珠寶沒拿去警局被告侵占的,想說跟這蠻像
作者: aquafox (夏語遙在我床上)   2022-04-20 02:50:00
那是遺失物 所以是侵占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2-04-20 02:51:00
就像這個4000元 店員也能告你侵占然後珠寶那個是遺失物 跟找錯錢不一樣第 337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金額大小跟刑期 如果刑法罰不到 那金額多少都沒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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