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馬來人請進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2-08-17 22:45:18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本文的大前提是,由於是「前板主」的身份,已不受卡漫夢工廠群組規中,對於板主義務
: 和權利的限制
: (這可從披薩貓檢舉小勝的案件中看出來)
馬來人捏
你不是前板主
是未來的準版主
現在這樣把隱板資訊外洩光光
接下來九月要怎麼選??
趕快自刪
還來得及
不然媽祖都不會原諒你
對ㄚ
: 但不管怎樣,先把我記得的來龍去脈,一一道個明白
: 第一:
: 信件當時寫「板規不是我寫」,實際上意思是:
: 在決策過程上,我其實是希望能在數量限制之外,能留存一小點的心證空間(如特定「長
: 篇文章」【即編譯文、心得文等】、「創作文章」【含ANSI】不罰,但前提是必須有
: 長久留存、使之不被系統清除的價值啦)
: 但照著時任板務間的討論過程而言,多是認為只宜留著數量限制即足矣。
: 第二:
: 遣詞用字方面,分兩個部分來講:
: 一、時間起始點(即瘋法爭論的)方面,「一小時」正常來講是在第一篇文章發出後,就
: 開始計算了,不是以特定整點(如零時至一時)作為始終。
: 二、數量方面,我個人認為只有「以上」的話,是不包含本數的;出現「或以上」時,才
: 俱連本數計算之。而「三篇」的部分,這是因為照著版面狀況來說,除非是連發令人
: 厭惡的文章,否則用心的使用者理應不會用到多於三篇的限額。
: 第三:
: 板規修訂方面,起草的是球球、不是我
: 而照著當時的流程來說,按照前板務站長過去的解釋文,板規應在由板主群間取得一定的
: 共識後,修訂方得生效
: 且加上群組長判決的「緊箍咒」、板主群也認為要向板務站長上訴的話,耗費的時日恐怕
: 要更久,對任何一方都不利
: 因此……相信懂的都懂……
: → k960608: 雞同馬講 08/16 22:20
: 我是不知道,在此說明一番之後,是否能瞭解整個真相呢?
: 但自當時修訂,已經快要一年了,且本身記性也不是很好(時常忘東忘西的那種),因此
: 如果有記錯的部分,實在抱歉。
: 以上。
作者: ig49999 (張思妤)   2021-08-17 22:45:00
你要確定他還選的上捏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8-17 22:46:00
我不是說過不選了嗎 = =
作者: k960608 (霧羽‧浪沙)   2022-08-17 22:46:00
馬萊餘威仍在 掃清六合只是翻掌之間的事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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