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蝸藤專欄:石之瑜的關鍵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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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政治系教授石之瑜在風傳媒刊出《石之瑜觀點:習近平再獨裁,也比民進黨更民主》
的偉論,令人嘖嘖稱奇。這篇文章的論述,以台灣輿論的角度,鮮有贊同的。不少評論都
指出了文中錯誤,然而筆者認為有幾個問題必須說得更清晰。
石之瑜的這篇文章,說實在並不那麼容易反駁。最重要的原因是,除了一開始「中共二十
大的人事抵定後,都說權力更集中,更獨裁。包括台灣在內的外界觀察家,對此語多警告
、諷刺、看衰,同時也對胡錦濤被要求離席,多表同情。」這兩句基於事實的句子之外,
以下的段落,基本每一句話都存在似是而非的錯誤。所以除非「逐句點評」,否則很難入
手反駁。但一旦要逐句點評式地反駁,一來文章太瑣碎,二來別人也不愛看,三來每句都
copy了,還變相幫他傳播觀點。
石之瑜的風格令人不得不想起以前中國的著名健筆大V「周小平同志」:每句話都是編造
的,句句話都錯,於是別人反而就不那麼好駁斥了。這和武俠小說中,有人的武功「渾身
都是破綻,反而就令人無從下手了」,這種情況差不多。
因此,本文不旨在「全面反駁」,而只想指出幾點關鍵問題。
首先,利用「負責」一詞的歧義進行詭辯。
石之瑜文章最核心的論點是「中共的體制就是獨裁者負責,反而台灣的體制卻是獨裁者不
負責」。而這個最核心論點裏面的關鍵錯誤,就是石之瑜的邏輯不過關,邏輯為語義所害
了(或者他故意做)。通篇文章關鍵字就是一個「負責」這個詞,而偏偏這個字有兩個意
思。
中文的「負責」對應了英文的兩個字,一個是 responsible或responsibility,一個是
accountable或accountability。前者是:(誰)有責任,責任屬於(誰),是(誰)幹
的。後者是:(誰)必須爲此承擔後果、(誰)必須去補救等等。
於是,某人有可能做了某事,對某事「有責任」,但他並不一定會「爲此承擔後果」。同
樣,即便每一件事的責任都屬於某政府,但該政府很可能不必為任何一件事承擔任何後果
。
筆者小時候也犯過這種錯誤。比如以前不時會發生恐怖主義襲擊事件。大人痛斥恐怖主義
者,但小時候的筆者會和大人爭辯,恐怖分子沒有這麽差。因爲每次恐怖襲擊後,都有恐
怖分子宣佈「爲此負責」(當時的新聞報道員就是用這麽樣的字眼報道的)。於是,筆者
爭辯,這些恐怖分子明明都宣佈「負責」了,説明他們有責任感,再差也有個譜。當然,
筆者後來知道,此負責不是彼負責,那種恐怖分子的「負責」只不過是說「是我幹的」而
已,絕無「為此承擔後果」之意。
由於「負責」這個詞存在巨大的歧義,在中文裡面它能被非常方便地用在詭辯術上。這既
是中文固有的表達能力的不精確的缺陷,也是中文世界有人專門用利用這種缺陷而去「騙
人」的結果。石之瑜文章中對「負責」的使用就是一個絕佳的例子。
不錯,中共壟斷了一切權力,幾乎所有事的責任人都離不開中共。有時一些官員確實因為
人民一些不滿而下台,但也有非常多的反例。最重要的是中共作為一個整體,或者最高決
策者,很少為這些事承擔後果。
比如,中共1950年代搞大躍進,導致「三年困難時期間」的大饑荒,餓死以千萬計的人(
維基百科上的說法是1500萬到5500萬人之間)。當時說「三分天災、七分人禍」,後來的
黨史專家都認為基本是人禍。然而,中共整體對此承擔了後果嗎(但毛澤東退居二線了,
見後)?沒有。又比如文化大革命持續十年,民不聊生。發動人毛澤東承擔後果了嗎?沒
有,他做一把手到去世為止,責任都推到林彪、四人幫反革命集團上。中共這個整體承擔
了後果嗎?同樣沒有。中共還是好好地在台上。以上種種,現在都變成了「探索中的曲折
前進」。
再深入的討論就是中共缺乏一種「承擔後果」的機制。這裡就不討論了。
其次,竄改了「民主」的定義。
石之瑜接著又說:「如果選舉制度的目的是要讓統治者負責,那麽,把民主體制搞得四分
五裂,利用政治對立,製造政治正確,因此對於民生福祉毫無責任意識的台灣,無論如何
比不上中共民主」。
這句話的前半句嚴格而言沒錯,選舉制度的目的之一,確實是要讓統治者負責(這裡負責
的意思是「讓他承擔後果」,也就是通常說的下台。如上分析,石之瑜利用了中文「負責
」一詞的歧義。)
但後半句問題就很大了,且不說他描述的台灣的狀況是不是正確(筆者不是台灣人,對此
不評論),但民主制度的「目的」,不等於民主制度的本身。不能說某種民主制度的實踐
中沒有達到民主理想境界中之某種目的,就斷然說這種制度「不民主」;同樣也不能因為
某種非民主制度達到了某種目的,就說這種制度「更民主」。
民主首先是一種「形式」,最深入人心的說法就是「一人一票選總統」。當然,這只是非
常簡單化的說法(有時甚至被反民主的一方故意扭曲)。選舉的形式有很多種,並非所有
民主制度都是「一人一票選總統」,但最核心的理念就是「人民有權投票選」,在這句簡
化的句子中還是很好地表述出來了。
一種制度要被認為是「民主制度」,首先要具備這個民主的形式,此後才能談得上「目的
」。假設一種制度,不具備這種形式,但達到了「讓統治者負責」之目的,那麼它顯然也
不是民主制度。我們最多只能說,「這種制度比民主制度還優越」,但絕不能指鹿為馬,
說它就是民主制度。
石之瑜通過「目的論」,就竄改了民主的定義,這是他的另一個詭辯術。
當然,民主除了「人民有權投票選」的形式之外,還有很多指標,特別是現代的民主形式
,通常還包括自由、法治、政黨政治、保障人民人權和政治權利等要求,以保障人民真的
有權選擇,掌權者必須承擔後果,而不把投票僅淪為一種形式。
且不說很多專家做了非常多細緻的研究,就說聯合國1966年通過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
公約》中,其二十五條就是「在真正、定期之選舉中投票及被選。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
,選舉應以無記名投票法行之,以保證選民意志之自由表現。」
中共簽訂了這個公約,但至今沒有經人大批准,於是公約並沒有在中國生效。中國至今連
民主的「形式」也不具備,又何來「更民主」?
總之,石之瑜通過竄改民主的定義,把民主的目的之一當成了民主本身,偷龍轉鳳地得出
了一個「獨裁比民主更民主」的反常識的結論。
再次,荒謬的推論──帝制最民主。
從石之瑜的荒謬理論,可以直接推導出一個「帝制」比「中共的體制」更民主的結論。
帝制也是「獨裁者負責」。中共的體制,目前而言還只需要考慮他自己執政的時期;但皇
帝不但要考慮他自己,還要考慮其傳下去的下一代,再下一代。於是根據這種理論,「皇
帝」比共產黨領導人更「負責」。於是,根據石之瑜的理論,帝制才是最民主的制度。
這個推論不是「滑坡謬誤」,是符合石之瑜邏輯的推論。事實上,在20世紀初期反清運動
中,中國確實有大批帝制支持者。到了差不多一個世紀後,在20世紀末21世紀初,中國又
重新掀起「帝制熱」。在這些思潮中,「帝制優越」的理論和邏輯早已被論述過了。
石之瑜的理論,不過是硬要把原先的「帝制更優越」,說成是「帝制更民主」罷了。
有了以上的討論,我們不需再討論「帝制是否更民主」的話題。即便是「帝制優越」,也
經不起實踐的檢驗。中國有二千年的帝制歷史,在統計學上說,樣本非常豐富。成效如何
,歷史不容竄改。如果帝制真的這麼優越,中國為什麼從帝制走向共和?放大到全球,世
界上為什麼帝制國家越來越少?為什麼即便還有王室的國家,大部分王室也淪為象徵?這
不是沒有原因的。
再次,中共二十大不是「微調」。
石之瑜說「二十大以後,本來一直獨裁的中共,沒有變得更獨裁,也無法更(原文或缺字
)。充其量,二十大是在獨裁技術上微調而已。」
這是對中共二十大的嚴重誤判(當然可能是故意的)。 鄧小平改革開放時期確定了「集
體領導」的原則。在江胡時代和十八大後,中共的領導層都有派系平衡,互相制衡。即便
在十九大後,習近平大權在握,少數的團派江派還有一定的阻力。現在,所有人都是習近
平的人。
二十大成就了習近平的「一人執政」的高度集權的加冕禮,習近平超越毛澤東,成為中共
歷史上權力最大的領導人。這種歷史性的時刻,石之瑜卻貶低為「微調」。「習大大」看
到了,也不一定高興吧?
毛澤東時代,中共有過「最高領導人承擔後果」的案例。這就是大饑荒之後,劉少奇召開
七千人大會,說「三分天災,七分人禍」,暗指是毛澤東的責任,變相批判毛澤東。最後
毛澤東不得不自我批評,退居二線。這個事件的教訓就是,如果要最高領導人「承擔後果
」,那麼在黨內必須要有勢力相當或者稍微遜色的派系。一旦這樣的派系消失,最高領袖
就失去了這種「承擔後果」的制衡了。這也是為什麼當初鄧小平要改革為「集體領導」的
原因。
因此,二十大上,中共頂層的派系即便只從1%到0,但「從有到無」就絕非「微調」,而
是「量變到質變」的巨大變化。更不提實際上的變化是43%到0(政治局常委中的非習派從
3個到零個)。
最後,我們為什麼必須重視?
有人認為,石之瑜這篇文章,在台灣大家都知道是錯的,根本沒有必要反駁。也有人認為
,石之瑜的特色就是「反諷」,故意寫一些文章「刺激人們的思維」,或者做心理實驗云
云。這些都是錯誤的態度。
石之瑜的理論其實不新鮮。如果撇除了和台灣的比較的部分,其理論在中共論述中比比皆
是。和中共理論家比如王滬寧相比,石之瑜並無過人之處(而且人家不光和台灣比,還和
美國比)。因此,說到提出新思維刺激思考,大家直接看中共二十大政治報告有關中國式
民主的段落即可。
儘管石之瑜的論述是經不起推敲的,但如前所述,要指出它什麼地方錯也不那麼容易,遑
論系統性地批駁。於是,即便很多人知道是錯的,但也有不少人被它說服。更重要的是,
這種「模糊定義」的論述方式,是中共在全球進行輿論戰,爭取話語權,在國際範圍內的
價值觀方面行「修正主義」的系統工程的重要手段。
這種修正主義的基本邏輯鏈是五部曲:世界是多元的──〉沒有統一的民主標準──〉中
國式民主也是民主──〉中國式民主制度更民主──〉中國式民主才是真民主(或民主就
是中國式民主)。這裡的民主可以替換成人權、法治等等諸如此類的名詞。
除了邏輯上容易忽悠人之外,中共宣傳手段的另一個要訣就是海量重複。如果任由這些「
假定義」充斥又不加批駁,那麼劣幣驅逐良幣,以後「假定義」就變成「真定義」了。
在言論自由下,筆者完全可以接受有人宣傳「中共制度更優越」的說法,但對鼓吹「中共
制度更民主」這種扭曲歷史傳統定義的「價值觀修正主義」卻不能不反感。
石之瑜的文章,老實說看不出任何「反諷」的暗示。現在互聯網時代,「反諷要說明」大
概已是常識。即便從善意出發,石之瑜若真的要「刺激思考」,那麼用上這種「污染輿論
圈」的方法,在這個污染源已經太多的年代,也是不適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