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撞死突然換車道騎士遭起訴 法官認定反應時間不到1秒判無罪
2023-01-05 07:07 聯合報/ 記者
王宏舜
/台北即時報導
車禍
林姓男子駕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安一路時,前方的機車騎士往內側車道偏移,兩車擦撞,
騎士倒地、顱內出血,送醫2天不治。新北地檢署指林姓駕駛超速釀禍,依過失致死罪起
訴,一審認為被害人雖不幸,但林自發現騎士駛入內側車道時已無反應時間,判無罪。台
灣高等法院認定林的反應時間不到1秒,根本猝不及防,駁回檢方上訴。
因林姓駕駛一、二審皆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幾可確定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