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up.com.hk/2018/08/02/malaysia-child-marriage/
伊斯蘭教法允許馬來西亞童婚?
事實上,1984 年的「馬來西亞伊斯蘭家庭法」便訂明,男性穆斯林結婚的最低法定年齡
為 18 歲,女穆斯林則為 16 歲;若獲宗教法庭許可,方能以低於下限的年齡結婚。是以
,據當地華文媒體報道,Che Abdul Karim 在泰國南部與 Ayu 完婚,並向其父承諾,將
待女童長至 16 歲,方與之正式註冊及行夫妻之禮。
Sayed Noordin 是當地清真寺的伊瑪目,他指:「在伊斯蘭教下,只要新娘同意,她的父
母也同意,並且這個女孩已過初潮,那麼便可以結婚。」
據報 Ayu 的父親亦因 Che Abdul Karim 上述的承諾而准許此婚事。
至於 Ayu 本人則向媒體透露,自己愛著丈夫。
然而 Che Abdul Karim 並未遵守所有要求,未經法院事先許可便在泰國與 Ayu 結婚,
違反規定。
但伊斯蘭教法法庭判他受到的懲罰,僅為罰款 1,800 令吉(約 3,500 港幣),
其後更獲發結婚證書。
馬來人太爽了吧
信個回教就可以娶10歲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