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清大生辱罵同學「延畢的垃圾」法官判無罪

作者: ilovemami (噁爛肥宅)   2024-07-09 08:00:04
※ 引述 《LoKingSer》 之銘言:
: → ILoveMegumin: 你要不要先解決前提的競合問題 07/09 07:38
: → LoKingSer: 因為只成立1個公然侮辱罪,所以這樣就不算反覆罵囉? 07/09 07:43
: → MurasakiSion: 你要先確定王蛇知道競合是什麼欸 07/09 07:44
: 推 sustainer123: 不是 王蛇 你怎麼覺得你比法律系還懂 07/09 07:46
: → LoKingSer: 所以我才要問「反覆」的標準是啥ㄚ 07/09 07:49
: → LoKingSer: 啊我認為的「反覆」是重複罵好幾句 07/09 07:53
: → LoKingSer: 結果法官的「反覆」是當場吵都只算1次 07/09 07:53
: 推 ILoveMegumin: 趕下班派的會直接複製貼上憲法法庭判決 07/09 07:53
: → ILoveMegumin: 然後用過去的標準 直接判有罪 07/09 07:53
: → Lilchicken: 跑熊貓的都對法律問題很在意是怎樣 07/09 07:55
: → LoKingSer: 所以你認為這位法官判得很正確就對ㄌ 07/09 07:56
王蛇
他是地檢署的書記官
法律系畢業的高材生
就算不是律師
在刑法方面也比菜鳥律師強多了
我建議你
要不付他諮詢費
不然就是你用同樣的話罵愛惠惠
到時候他告你
你就可以去跟法官討論這個問題了
對呀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4-07-09 08:09:00
不要=.=
作者: ilovemami (噁爛肥宅)   2024-07-09 08:13:00
要啦 你要加油 對呀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4-07-09 08:20:00
如果我被判有罪還要賠錢給愛惠惠,阿消你要幫我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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