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對話] 勝王怎麼看憲法法庭判決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4-09-24 16:59:56
※ 引述《hdlihnk39 (すみれ)》之銘言
: 文長恕刪
: 怎麼文章間有種同情法盲的味道
: 以白圾黨的案例來說
: 既然當了市長
: 那具備法律常識避免觸法是那些人的義務
: 不然就不要當市長阿
: 還要人教說做什麼會觸法
: 都幾歲了真的是巨嬰
: 所以法官的判斷是符合常理的
首先就是
你講的跟我講的完全是兩個層次的問題
我講的是 法官斷定事實那部分很有問題
法官直接斷定 就是高虹安指使 公積金也是高虹安自創
但法官這樣斷定至少你從判決書來看 有點問題
可是不代表結論有問題啊
就算真的是助理帶來公積金 高虹安也按照公積金去玩
最後被判詐領公款 其實是符合構成要件的啊
我要說的是 法官認定事實有問題
但是就算他不這樣認定事實 不代表高虹安就逃的掉了
我舉例
比方說A今天砍人 A對著B的頭砍 把B砍死
然後AB過去可能有爭吵
法官就斷定 A的殺人動機一定是之前跟B的爭吵
但不管法官是不是這樣斷定事實 A都還是殺人罪啊
只是我要說的是 法官常常在斷定事實方面太武斷
但至少高虹安的案子上面 可能沒有差很多
但在很多案子上面的斷定 就會嚴重影響結論
這也不是同情法盲的問題
因為不知法是不能免除責任的
除非你是真的很誇張的那種不知法律 不然通通都是要進去關的
就像是之前有非洲來的黑人 在台灣就瘋狂約人妻做愛
最後被告通姦罪 法院最後免除其刑
因為全世界基本上都沒有通姦罪 他在她的國家也沒有
就根本不會想到靠腰台灣居然有這條法律
那這個就是有很強的理由說我不知道法律
可是你低薪高報 自己就心裡有數啊
你知道自己低薪高報有問題 但沒想到會有那麼重
這個就跟黑人案例差很多了ㄚ
對ㄚ
作者: yam276 ('_')   2024-09-24 17:00:00
那個人怎麼看都是來槓的
作者: KanaCoco (天龍貼貼)   2024-09-24 17:06:00
我真的不知道ㄚ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4-09-24 17:09:00
就,你島法官的水準其實沒有一般大眾想的那麼高我這邊都還碰過法官在法庭上用嚇的
作者: ririoshi (角落住民)   2024-09-24 17:11:00
恨禁止錯誤
作者: hdlihnk39 (hd)   2024-09-24 17:14:00
授意=指使阿 這情況跟我什麼都不知道但我簽名了,所以有責任一樣的道理 然後有些事實呈現上會有誤差,也不是每個人的心路歷程都要寫進判決書。黑人那個是文化不一樣吧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4-09-24 17:21:00
不是ㄚ 這個是兩個層面 一個層面是 法官無法完全還原事實 這個沒錯 另一個層面是 法官要按照證據去盡量還原事實 但是他在這個層面還原的很武斷 這就算不影響罪名也有可能影響量刑比方說1.高虹安強迫大家這樣搞 全都是高虹安指使 2.高虹安助理引入 但當下沒有想到這是重罪 最後可能都會被判詐領公款 但量刑肯定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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