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碩士用錢買】荒唐!碩士論文12萬起 保證修到過
文|林慶祥 攝影|賴智揚
2018.11.05 06:58
網路上「代寫論文」廣告氾濫,本刊找到一家標榜「全國唯一敢開店營業」的代寫論文公
司,記者佯裝研究生洽談雇用槍手交易,該公司專員聲稱:「12萬元保證修改到滿意為止
」。此外,還有標榜「教授執筆」、全國最強!也有保密到家,懷疑客戶可能是檢調人員
的代寫論文公司;最離譜的是,竟然有業者聲稱連科技部的研究計畫都可以捉刀,可見高
等教育作偽成風,徹底腐敗。
本刊記者佯裝研究生,進入這家兼營代寫碩博士論文業務的「全國考訊」,該公司專員表
示,他們會幫客戶找到適合的撰寫者,保證修改到滿意,可以通過口試。她還強調,一定
會找相關研究所碩士畢業,有3年以上撰寫論文經驗的槍手,所以收費比外面沒有品質保
障的網站高,約12萬元。
另一家「文心誠品論文編修研究網」,就顯得低調、神祕,除了電子郵件信箱,拒絕透露
任何資訊,甚至擺明了,槍手、公司、客戶3方最好不要碰面,因為害怕客戶可能是檢調
人員偽裝的。
此外,有家「竹軒顧問室」,號稱除了碩博士論文,連SSCI學術期刊、國內學報、研討會
論文,甚至國科會計畫書或政府補助案,以及研究補助案的期中、期末報告,都能捉刀。
還有業者標榜,公司老闆本身是教授,旗下有專職服務的教授,打出「教授代筆」,保證
論文一次過關的口號,吸引經濟能力佳、但沒時間寫論文的在職專班、EMBA學生,據業者
透露,頗受這些多金研究生歡迎。
針對碩博士論文找槍手亂象,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梁學政表示,依現行《學位授予法》規
定,校方對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或技術報告有抄襲舞弊,經調查屬實可撤銷學生學位;
若經校方發現不當或違法處理論文之情事且未在限期內改進,教育部得以糾正並組成「審
查委員會」,減少校方各項獎助及招生名額作為懲戒。
若業者幫人代寫論文,可對業者(行為人或負責人)處以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並「按次處罰」,並在近期修正法草案中更將進一步將最低罰鍰改為30萬元以上。
教育部強調近年已建置「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提供高等教育師生學術研究倫理
之數位課程,用以強化校園學術倫理意識,並據此列為校方相關計畫申請以及核配經費之
牽制手段,來遏止論文代寫之舞弊行為。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1104soc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