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獨立製片生存指南(五):工會就是力量!

作者: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6-02-19 12:58:20
※ [本文轉錄自 documentary 看板 #1Mng3Wfh ]
獨立製片生存指南(五):工會就是力量! 奪回發聲權的電影人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70427/
採訪:鄭博名
2006年,紀錄片導演楊力州以感性的口吻,寫下「其實,我們是勞工」一文,指出台灣在
國片不景氣的情況下,《無米樂》、《翻滾吧!男孩》等紀錄片的賣座,儼然為電影工作
者開啟「新興產業」的一扇窗,卻苦無相對應的勞動保障,因此希望透過連署,籌組「紀
錄片工會」,為「紀錄片勞動者」爭取權益。同年,台灣第一個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誕生,當時會員人數還不到60位。
如今,工會已有460位會員,成員遍及導演、攝影、剪輯、配樂、影評、製片等,也即將
邁入成立以來第一個十年。相較於國外電影工會的蓬勃發展,紀錄片工會始終獨身站在第
一線,為台灣電影人發聲,卻也不免孤掌難鳴。談到台灣電影產業的現狀,現任理事長龍
男‧以撒克‧凡亞思與秘書長黃惠偵眼神裡透露著些許無奈。
「有產業才有工會,有工會就有產業,兩者互為因果,關聯密切。在台灣電影這行必須要
有足夠的工會,才能對政府施壓促成產業。」黃惠偵開宗明義點出根本問題,過往當局者
不願人民集會結社,台灣工會制度並不成熟,多以附屬在企業底下的形態成立,工會被切
成很小的單位,力量難以壯大,勞工相對較無發聲權,遑論缺乏良好環境的電影產業根本
難成工會氣候。「況且,專業者不一定有勞動者的身份認同,組成工會的意願就更低。」
再者,台灣沒有專門電影學院,缺乏專業分工,「人人都是導演」,卻沒有足夠的編劇與
演員支應導演發揮,以致於一部電影產出多半僅能依靠導演個人魅力宣傳,製作完成後也
沒有足夠的市場,獲得國際肯定回台被稱作「票房毒藥」,等於是從人才培育到觀眾教育
各個環節都不到位。
對此龍男不氣餒,認為只要政府願意提出一個30年願景計劃,國片復興並無不可能。龍男
說:「首先培育拍攝人材,政府能否讓大專院校有足夠的錢買最新設備,聘請專業老師與
業界人士進入校園,親自傳授拍攝經驗與技巧,以達到理論、實務並進的原則。」然而,
礙於校園評鑑制度,校方為了評鑑分數,聘任教學者時只想聘用具有博士學位者,較不願
聘任其他擁有MFA學歷或多年實務經驗的電影工作者為教師,學生銜接自然出現落差。
「台灣是一個很奇妙的地方!」
奇妙之處在於,台灣80年代解嚴,過去被殖民的歷史牽絆著島國居民,「祖國情懷」始終
遺留在老一輩身上,同一時期美國消費文化又大量衝擊台灣,年輕人前仆後繼擁抱西方發
展經濟,政府也無視台灣文化政策的不足,造成嚴重斷層。黃惠偵說:「一個國家的文化
政策某種程度影響人民長成什麼樣子,現在我們的文化只有一種,就是『吃』,連觀光宣
傳短片看到的都只有兩種題材,就是自然與美食,人文幾乎可以說是空白。」
她直指,政府長期不重視文化政策,故意弱化人民思考,形成政治順民,是歷任執政者的
嚴重失職。
也因此,紀錄片工會希望能團結影視從業人員,不單只是紀錄片工作者,而是所有足以撼
動政府重視文化政策的人一起加入工會,形成一股強而有力的監督力量,對政府、國會進
行遊說,傳達何謂好的政策,即便過程中不乏協商、版本差異,但至少整體而言對台灣影
視產業的塑造是一個有效的平台,也能擔任顧問角色,幫助政府在法源的利基下尋求可行
方案。
除了團結業界人士,紀錄片工會希望文化政策能成為社會議題,獲得民間關注,打破以往
只停留在專業給予建議,有關單位卻無動於衷的現象。去年電影法修法,其中規定中央主
管機關每4年需訂定電影政策白皮書,「打電話去文化部問他們的工作期程,對方說不知
道,代表有可能4年快到了才急就章,這樣的白皮書能起多少作用,與現實需求會有多少
距離,又能解決多少問題?」黃惠偵對政府效率抱持懷疑態度。
下個十年,民間版電影政策白皮書
紀錄片工會十週年第一要務,就是提出民間版電影白皮書,包括當初取消映演比例的WTO
協議重談,以及重談後的代價與評估。即便政府做不到,也應有補救措施,像是電影法中
規定要成為電影放映業,必須具備5百萬資本額,若是降低門檻,讓願意播放優質國片的
戲院能夠設立、經營,藉此繞過WTO的限制。
其次,電影法中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協調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其所屬事業機構、
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電影事業發展,但台灣各部會長期缺少橫向溝通與合作,教
育、經濟、文化都是獨立運作,政策方面該怎麼做才能達到成效,都是工會期望落實的事
項。
以十年為一個願景,龍男強調並不是要各界立即照單全收工會意見,而是利用這段時間,
好好改善台灣影視產業,並捲動更多人加入,藉此營造良性的循環。
對電影工作者而言,接案的保障在於一紙合約,但即便有定型化契約,目前業界也沒有可
參考的薪資,受僱者、僱主與業主間的法律問題時有所聞。因此工會預計推出「工作者手
冊」,訂定各技職人員薪資標準,避免隨意喊價,同時收綠所有電影人可能會遇到的法律
糾紛與解決辦法,包括版權歸屬、提案金額依據、與業主合約的檢視等。
最後,紀錄片工會也希望政府能夠重視公共電視的價值,「時常有民間電視台尋求紀錄片
放映,卻不支付播放費用,以為關心社會就是作公益,這點創作者與電視台的心態都要調
整。」龍男指出,院線是一個管道,卻不應該是唯一,此時公視就非常重要。紀錄片理應
回歸電視、校園,進入民眾生活中,而不是上院線後只能發行DVD。
如果未來新政府上台,文化政策依舊停滯不前該怎麼辦?「加入工會吧!」黃惠偵笑說,
工會集結眾人力量就是要成為一個常設性機構,提供電影人在創作上的協助,同時監督政
府施政,保障工作者權益,不因政黨輪替有任何改變,台灣未來影視產業的輪廓自然會漸
漸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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