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跟前女友冷戰近三週後絕望的認為已經被放生了,但魯弟緊追不捨的挽回終於看到一點曙光,她也慢慢跟我傳賴,但每聊到一個程度她就會說:我又沒說要和好。讓魯弟覺得有點被耍的感覺。
昨晚發現她在一星期內竟然出國兩次(都女同事),馬的之前要出去玩,問她能不能分擔旅費,她說沒錢,靠 沒錢還能出國哦!
跟她聊到一半她說我之前我沒幫她付機票錢(近三萬),她覺得對我很失望,不在意她。當下我真的無言,妳出國去爽,我還要幫妳出旅費!?
唉 沒想到她去了台北兩年 整個價值觀已經變了樣,賺到錢就出國(每個月都出),然後變月光族,現在我也看破了,雖然走了將近六年時光,有點不捨但真的要放了。不然真的結婚後我會被搾乾。
版大們先說聲抱歉,放生了一隻等級偏高的公主,請別見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