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夫妻就是不是夫妻
沒有責任沒有義務沒有關聯
說難聽點 男女朋友的關係在醫院裡就是路人甲乙
簽的同意書不算數
要知道病情要本人同意
連要不要救 都沒資格參加討論…
所以不要再說的關係多密切
麻煩先認清處事實…
你們'還不是夫妻'
※ 引述《nobita0924 (一個大西瓜,切成一半...)》之銘言:
: 原本預計和女友明年三月結婚(結訂婚一起)..
: 提親、婚紗、飯店、喜餅都看好了也決定了~
: 上禮拜我爸病情惡化很突然的往生了..
: 因為的宗教不同我們家是基督教(沒啥禁忌),對方家我不知道是佛教還是道教,
: 忽然間女友家衍生了一堆禁忌..像
: 百日內要結婚,如果沒有就要一年以後...(飯店、婚紗、喜餅都要去改)
: 或是百日內不能進她們家...之類的~但我都還可以接受~
: 我最不能接受的是~她爸媽說只能送到我爸告別式結束,她就要回去~
: 不能跟到最後(火化到放進靈骨塔這段)~因為她還沒進門..
: 但我覺得在我人生中~其中最重要的一段,送我爸走完最後一程,
: 來不及讓他抱到孫子就算了,妳這準兒媳婦也沒在場,
: 我覺得會讓我一輩子抱持著一種遺憾..
: 所以我跟我女友說,雖然妳名義上還不是我老婆,
: 但實際上妳和我爸媽他們也都當妳是兒媳婦在照顧阿,我希望妳能一起去,
: 請在去和妳父母溝通一下..
: 結果.....
: 今天他回覆我說她爸媽還是覺得不妥,會被親友說閒話..
: 這使我實在很無法理解且莫名的生氣,
: 因為我覺得我兩雙方都不是屬於虔誠的教徒(父母除外)..
: 既然這樣尊重往生者的信仰很難嗎..
: 將心比心今天立場對換因為宗教禁忌沒陪對方父親走完全程做何感想..
: 如果是各位會堅持未過門的媳婦送完全程嗎?
: 還是可以給我很好的理由說服我自己放棄我所謂的堅持..
: 不然我覺得如果結婚這個結會一直在我心中,終有一天可能會變成導火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