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很討厭聊政治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3 21:13:38
這個討論串恰恰證明Mentalk板不適合討論政治
從第一篇文出現到現在還不到兩天
討論的方向已經變成大家拿這非常低階的意識型態向反對者傳教
就算不牽涉其他領域,政治仍然是一門專業
也許有人認為公民不需要了解技術性問題
只需要聽取正反專家發表意見再做判斷即可
但很抱歉,專家沒有義務告訴你真相
現代民主裡所謂"公民"跟雅典民主的公民是兩回事
這次的台北市長選舉教了我很多東西
在客觀問題上雙方的專家幾乎沒有說過實話
網路上對於爭議議題的推論沒有前提不出錯的
接受這些資訊下判斷的結果就是garbage in, garbage out
再提一點
每次看到網路上爭論兩岸問題我只覺得可笑
爭論雙方有多少人分的出獨台與台獨的區別?
認同中華民國的至少有下列幾種解法:
維持現狀,一國兩制,一國兩區,一國兩府,一中屋簷下搞台獨
他們各自的內涵是什麼?
如果否認台灣與中國的血緣關係
請問我們是何時斷開?
不同的時點斷開個會導出什麼結論?
如果這些簡單的問題都不了解,我真的不清楚怎麼會好意思對別人傳教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1-13 21:15:00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是專家嗎?然後別人都是素人你不想聊?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4-11-13 21:18:00
恕我直言, 認同中華民國的前提之下, 所謂一國兩制兩區這些是不會在考慮範圍中的一國兩X這些都是兜圈子,說穿只能有一個中國那中國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3 21:20:00
不,政治是菁英的權利,我不是菁英,我沒辦法聊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1-13 21:20:00
政治是菁英的權利?XDDDDDDDDD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3 21:22:00
不,沒有中華民國空間的只有一國兩制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3 21:22:00
乾脆說活著是菁英的權利好了,覺得自己不夠格的可以了斷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3 21:24:00
政治是菁英的權利,菁英從政治獲得權力,不知這樣是否清楚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4-11-13 21:24:00
http://ppt.cc/C7so怪了 容我好奇一問 你是中華民國國民還是對岸國民?為毛你的回答會跟我大陸朋友如出一轍?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3 21:26:00
中華民國阿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4-11-13 21:27:00
暴民都出來囉 不高興快殺光 別在那權利不權利der 因為你不能聊 所以我不能聊喔?不要這樣好不好?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3 21:29:00
你沒分清楚權利與權力的區別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4-11-13 21:29:00
暴民都出來囉 不高興快殺光 別在那權力不權力der 刻以嗎在此兩詞的本質上就是劃個大餅 再說你沒有就閉嘴 好棒棒?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4-11-13 21:34:00
菁英的權利?你怎麼不去看看你家里長是啥小精英從政治文一開始我就提到 這是一個有腦VS無腦&自我良好的戰爭 然後到現在更能看到這個現象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1-13 21:45:00
"因為對岸搞過文革,知識分子對於現代民主理論的接受度一定比我們高"這什麼邏輯XDDD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4-11-13 21:52:00
等等, 你的邏輯出了什麼問題? 搞過文革=知識分子接受民主理論度比我們高? 你是反串還是認真的?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3 21:53:00
我不是告訴你為什麼了嗎?沒發生過納粹,沒有人會相信政治權力人人平等並不是不證自明的有興趣可以花時間了解美國,你會發現號稱最民主的美國竟然用了一大堆手段阻止低社經地位的人投票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4-11-13 22:23:00
你自己說政治是精英的權利 當里長不就是從政? 一堆廢話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3 22:46:00
知識即權力
作者: hemmelige (hemmelige)   2014-11-13 23:03:00
你是在反串嗎,邏輯錯亂到一個極致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3 23:04:00
你何不解釋我邏輯錯亂在哪?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4 07:21:00
說明你的邏輯錯亂,你只回"??"。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4-11-14 08:29:00
阿當里長是不是從政嘛 阿你說從政是精英嘛 一堆廢話 幹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4 15:44:00
誰跟你說從政是菁英的權利了?我說的是,政治是專屬於菁英的權利打個比方,任何人都可以加入黑社會當小弟但黑社會專屬於擁有某些特質的人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4-11-14 15:49:00
哀悲 繼續狡辯吧 跟這種角色實在沒得談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4 15:51:00
看不懂就人身攻擊很可悲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4-11-14 15:51:00
讚喔 什麼都可以當作人身攻擊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4 15:53:00
"這種角色"的確是人身攻擊阿指稱我狡辯理論上也是,但我認為那是你根本沒看懂所致所以不怪你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4-11-14 15:54:00
哇哈哈 你認為這是人身攻擊那快去告我吧XDDD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4 15:57:00
我為什麼要去告?1.本質上我認為毀謗跟公然侮辱罪是惡法,個人法益受損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4-11-14 15:58:00
我決定了 把你當羅淑蕾那種等級看待就好了 這算攻擊嘛?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4 15:58:00
卻動用國家機器不合比例原則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4 15:59:00
2.有沒有成立真實惡意原則仍有疑義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4-11-14 16:00:00
你覺得有惡意就行啦 是不是真有惡意請第三方公證嘛有夠多毛的 果然是羅淑蕾等級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4 16:00:00
但我建議不要將別人比為羅淑蕾,如果我對於公然侮辱的看法不是這樣的話你會很麻煩,因為只要檢察官受理的話你就要被浪費時間了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4-11-14 16:01:00
為什麼不行呢? 難道你貶低羅淑蕾嘛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4 16:02:00
你約我出來沒用阿,你又聽不懂,然後不懂的東西又不願意google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4-11-14 16:03:00
我這個人做事從來都不想著怎麼解決事情 我寧願解決人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4 16:03:00
囧,刑法跟你想的不一樣,我只能這麼說
作者: a22511497 (大胃)   2014-11-14 16:04:00
我知道你毛一堆 我也不打算浪費時間在你身上了
作者: imlevelone (Samuel)   2014-11-14 16:15:00
你就真的完全看不懂阿我留了那麼多根尾巴你一條都沒抓出來
作者: ADR (Lucifer)   2014-11-15 16:20:00
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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