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talk板板規 2015/1/4,自公布起生效,不溯及既往。
本板規自2015/1/4公布生效起至2015/1/11 24:00為止為試行期間,
板主視情節將對違規者公告警告一次,不計入前科計算,
2015/1/12 00:00起正式施行。
1.禁止發表下列文章(含推文);除下列罰則外,觸犯板規後刪文者,
額外禁言30日(例如文章罵句髒話後刪除、被噓到X1就刪除);
推文違規者,因無法退文,則於原處分另加30日。
1.1違反下列事項者文章刪除,累犯禁言0~30日並退文。
(1)廣告文、宣傳文、含18禁連結或內容,視情節加以永久禁言。
(2)未滿50字文章,標點、連結、新聞內文不予計算。
(3)非版主使用公告、警告、空白標題、全符號標題等。
(4)問卷調查請來信徵得任一板主同意,並於發表問卷時標明校、系、
指導教授及同意板主,並使用[問卷]標題。
1.2違反下列事項者禁言7日,累犯禁言30日~永久及退文。
(1)注音文、火星文;無法使用文字表達者不在此限。
(2)鬧版文、挑釁文,由版主裁量,視情節刪除並退文。
(3)以偏蓋全、歧視、聲明排除特定族群,加問號也一樣。
(例:男人都會劈腿, 非處女都是PUMA,宅宅都很噁心,女人應該滾出這個板)
(4)教唆、鼓吹違反法律。
(5)無意義連推噓(空白推噓、只有符號推噓、語助詞推噓等沒有說明),
連推噓定義為同篇文章兩次以上,或同作者不同文章在7日內三次以上。
1.3.1 違反下列事項者禁言60日、累犯禁言90日~永久並退文。
本則事項為當事人檢舉乃論。
(1)公然侮辱特定板友。
1.3.2 下列為公然侮辱特定板友構成要件,實際執行狀況以個案論,版主裁量權為準。
(1)公然:不特定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不以實際上果已共見共聞為必要。
(2)特定板友:侮弄辱罵特定id,方違反本版規。例如以粗鄙言語,向特定id辱罵 。
(3)單純對於他人不禮貌之行動或言詞,或是疏忽而不尊重他人,與本罪之行為不相當;
然而此些行為有時與侮辱行為不易區分,應就案情整體判斷。
2.禁止刪改他人推文,當事人請求刪除者不在此限,違者禁止發言30日,
累犯者視情節給予90日~永久禁言並退文。
3.禁止任意公開他人水球記錄、信件、照片、個人資料等,違者永久禁言,文章退文。
徵得本人同意者不在此限,但內文需註明。
若在他人文章推文散佈他人個資,該文作者有責任刪除該違規推文(或加馬賽克)。
若該文作者接獲當事人或板主通知,上站1小時後,仍不協助刪除,視為共犯,
禁止發言30天,原文退文。若該文作者發佈文章後未上線,
則視情節直接刪除該文章(不退文)。
推文違規者因無法予以退文,則於原處分另加90日
(1)如有實際被騷擾情事可至批踢踢違規檢舉中心(Violation)檢舉。
(2)如為初犯且公開之相簿或連結為非特定之人,水桶90日,累犯永久禁言。
(3)公眾人物之公開相簿不在此限。
(4)包含以其它方式(ex:blog、album)公開,然後在本板以各種暗示明示方式散佈者。
4.轉錄文章至本板或從本板轉出需徵詢原作同意,
並於內文最上方附上原po同意的信件或水球以茲證明。
新聞不在此限,但請註明出處。違者禁止發言 0~30日,
被轉錄文章及含轉錄內容之回文一律刪除。
(1)轉錄自己文章(尤其是問題文),最多跨2個板,超過2板者,直接刪除不予通知。
(2)轉錄至本版之文章,其原作者若在本版為禁止發言期間,直接刪除不予通知。
5.公告文不得回覆,違者禁言7~30日並退文。
(1)有任何寶貴意見請至置底文[板務討論]推文或寄站內信與版主溝通。
(2)板主聲明可回覆的公告不在此限。
6.若被禁止發言期間,經查證用分身發文者,本尊分身即無條件永久水桶
(1)分身之認定方式由板主送至帳號部多重帳號處(ID_Multi)申請查詢。
(2)禁言期間,請他人代po文章或推文,原禁言者及代po者增加禁言30日,原文退文。
例:假設A於 7/1 被禁六十日,他在 7/5 時請C板友代po,
那A的禁言天數就是 7/5 + 60 + 30, C的禁言天數就是 7/5 + 30 + 退文
7.累犯判定方式
(1)7日內連續違反相同板規者,視為累犯。
(2)結束禁言後觸犯和先前相同板規者,視為累犯。
(3)文章與推文均有違規者,視為累犯。
8.檢舉板友違規,請擇一板主來信檢舉,並且信件以[檢舉] 開頭。
內文請附上文章代碼、違規內容、違反哪條板規;未有明顯違規者,
板主不會回信。板務及水桶問題請禮貌來信,否則禁言7日並送交Violation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