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himlive 禁言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5-02-11 16:20:52
文章代碼(AID): #1KsgreJa (MenTalk) [ptt.cc] [閒聊] 一位女孩叫我陪她上廁?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3617384.A.4E4.html
她還叫我給她照張像http://ppt.cc/
※ Last modified: 02/11/2015 09:27:10
違反板規3
任意公開他人照片
永久禁言(2年)
原文退文
我必須說在不知道身份的情況之下
放小孩上廁所的照片是有不允許的
你在臉書上放,"也許"不會怎樣(雖然老外的話,FBI可能就直接去破門了)
在板上放,就一定是違規了
小孩沒有判斷能力來允許你放照片
不代表父母就可以在網路上任意散布她的照片啊
嚴重的話搞到官方出面也說不定
這不是開玩笑的事情
不過那m不知道是我不小心按到還是別人放的
作者: takizawa5566 (本島皇民 滝沢)   2015-02-11 16:21: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cigxm (不想當備胎 >_<)   2015-02-11 16:22:00
哈~哈~哈~ 你看看你~
作者: ALegmontnick (豫)   2015-02-11 16:23:00
哈哈 UCCU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2-11 16:23:00
喔喔板主裁決出來了!
作者: motoman (motoman)   2015-02-11 16:24:00
不知為何有點爽XD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2-11 16:24:00
想請問B大,板規所謂的未經允許這部分是對未成年都無效嗎?還是有特定的年齡限制才算?
作者: ferminyu (素小天)   2015-02-11 16:24:00
uccu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5-02-11 16:26:00
基本上小孩裸露的照片 不管有沒有允許都有問題啊弄不好社會局跟警察都會找家長的,板規處罰反而是小事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2-11 16:26:00
老外也很多放小孩洗澡 拍寶寶寫真的照片吧0_0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5-02-11 16:27:00
老外很多啊,也有很多老外因此被FBI破門的或者是被起訴,特別是美國是重罪一般小孩的照片,除非你能證明你是他父母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2-11 16:28:00
我是覺得,如果水桶理由是依據板規,那就要符合違規條件如果水桶理由是覺得這樣違法,那得有違法證明...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5-02-11 16:28:00
不過我也想不到為什麼父母沒事要來這裡放小孩照片就是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2-11 16:29:00
B大你水桶依據是板規,卻強調違法。這其實可以分開談
作者: cigxm (不想當備胎 >_<)   2015-02-11 16:29:00
本來我還想放 小時後的全裸照 後來想想 還是算了~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5-02-11 16:29:00
原po也承認自己沒有獲得小孩同意啦,我也不認為這麼小的小孩同意放這種照片代表就符合板規要件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2-11 16:30:00
如果我是H,我會馬上改口說這是我女友小時候的照片,經她同意所以放上來。反正死無對證。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5-02-11 16:30:00
若是被處置的板友有異議,可以去組務申訴那他可以去申訴啊,我已經判決了
作者: aidaP (愛打屁)   2015-02-11 16:32:00
偽偽娘GG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2-11 16:33:00
唉,只好去改創三個i的帳號了。
作者: motoman (motoman)   2015-02-11 16:35:00
王牌我想我會這樣解釋 憲法>站規>板規 板主是用更高層級去處分 (因為違反站規&憲法 原因如檢舉文的推文)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2-11 16:37:00
M大我知道站規有法律優位原則可是板主沒有認定違法的能力。所以要引用法律優位原則應該是要拿法院判決來要求PTT做些處理才合理。但B大這判決理由已經符合板規所述了,所以我覺得也合理認為違法的部分只是附加的而已。
作者: flamedevil (韓哥 不要哭~~~Q_Q)   2015-02-11 16:38:00
沒看圖~求備份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5-02-11 16:38:00
moto其實板主的確是可以援引憲法跟站規來處置或解釋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2-11 16:38:00
另外為什麼我要強調認定違法資格的人?
作者: motoman (motoman)   2015-02-11 16:38:00
這邊的確有板主自行裁量的成分在 照"遊戲規則"的話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5-02-11 16:39:00
如同我這篇的說明文,然後依據板規制定罰則
作者: motoman (motoman)   2015-02-11 16:39:00
該使用者對判決不服 就是上訴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2-11 16:39:00
因為我申訴隔壁板板規性別歧視,不符合憲法所說的平等權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2-11 16:41:00
那種板主我會覺得太越權了= =a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5-02-11 16:42:00
對維持秩序沒有助益,板友遲早也會不爽罷免造成動盪二來依法行事,大家也會比較容易理解遊戲規則板主不濫權其實是一種自我要求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2-11 16:42:00
要累積足夠的民怨才有辦法,就像CCR。說得好!是自我要求。因為小組對濫權的監督能力實在很難客觀認定,畢竟根本沒有這種小組規。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5-02-11 16:43:00
兩年好久喔,重練再來過吧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2-11 16:43:00
兩年很好了,正常的永久是二十年。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2-11 16:43:00
再說一聲 明天~見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5-02-11 16:44:00
基本上板就是一個自治區啊~要法治還是極權是看人決定
作者: afd98756 (Ivan)   2015-02-11 16:46:00
哭哭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2015-02-11 16:49:00
被永桶噢 那我們去女版鬧他嗎XDDDDDDD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2-11 16:53:00
樓上,這個不是偽娘啦XD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2015-02-11 16:53:00
噢 這個是本尊XD
作者: henryhua (華仔)   2015-02-11 17:19:00
作者: LQC (果凍)   2015-02-11 17:25:00
原來女板的那個是2個i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2-11 17:44:00
等一下 永久水桶 兩年?永遠有多遠~~~ 想了一整頁 結果只有兩年?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5-02-11 18:13:00
換成二十年,難道就符合永久的概念嗎?
作者: Nash4208 (奈蛇)   2015-02-11 18:27:00
原來不是偽娘
作者: shishio7 (紅心7)   2015-02-11 18:33:00
這隻是偽偽娘=真娘
作者: javatea (齁齁)   2015-02-11 19:08:00
禿禿 幫QQ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5-02-11 19:17:00
這隻是真的偽娘 假的偽娘是2個i的 看到必噓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2-11 19:39:00
照片就一個小女孩在尿尿,其實沒啥好看的。
作者: serieshappy (抓抓)   2015-02-12 04:04:00
板主給我下台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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