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法院認證的魯蛇...

作者: kitune (狐)   2015-03-09 12:20:56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309/570726
比較有意思的是最後一段
桃園地檢署認為,即使「魯舌」有失敗者之意,但中文分開來說,又有不一樣的解釋層面
;且劉、刁互不相識、刁男在留言後未設定任何連結或有提供其他訊息可以知悉劉的真實
身份,未構成「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具體事實」之誹謗罪要
件,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張沛森/桃園報導)
換句話說
只要不用不雅字眼直接辱罵對方
也不在留言中夾帶可供他人辨識對分真實身分的訊息
就可以戰爽爽?
是說讓法院認證是魯蛇也夠可憐了
接下來法院還要認證啥?
作者: fever200977 (fever200977)   2015-03-09 12:22:00
xddd想到猜哥的文
作者: IamSquall (Squall)   2015-03-09 12:26:00
我倒覺得他告錯了誹謗罪是不能成立 不過若他是告的是公然侮辱 那就應該成立了公然侮辱罪比較輕 構成要件也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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