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3-09 13:22:10※ 引述《kitune (狐)》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法院認證的魯蛇...
: 時間: Mon Mar 9 12:20:56 2015
: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309/570726
: 比較有意思的是最後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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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地檢署認為,即使「魯舌」有失敗者之意,但中文分開來說,又有不一樣的解釋層面
: ;且劉、刁互不相識、刁男在留言後未設定任何連結或有提供其他訊息可以知悉劉的真實
: 身份,未構成「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具體事實」之誹謗罪要
: 件,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張沛森/桃園報導)
:
: 換句話說
: 只要不用不雅字眼直接辱罵對方
: 也不在留言中夾帶可供他人辨識對分真實身分的訊息
: 就可以戰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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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說讓法院認證是魯蛇也夠可憐了
: 接下來法院還要認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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