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婚姻的意義

作者: CRAM1234 (無盡亦無進)   2017-06-14 10:00:13
※ 引述《yienjion (大王 饒了小的一條命吧)》之銘言:
: 你真的想結婚嗎
: 除了當上某某先生 某某夫人的虛榮感之外
: 其實笨笨如我
: 想不太懂 為什麼生小孩要奉婚姻之名賦予正當性???
: 如果只要有同居之實(行房之實) 就有權分財產的話 私生子視同婚生子
: 為什麼一定要結婚 才能生小孩????
好久沒來了 剛好看到這篇 又剛好今天的雨實在讓我走不出辦公室去喝咖啡
來回一下這篇,順便賺點P幣
結婚其實真的沒什麼,當然,前提是你的對象是你所需的
冠上XX夫人、XX先生也沒什麼用,大概就剩下文中所述的虛榮感罷了
但是現在也很少人會這樣稱別人了,所以也沒什麼機會享受到
回到主題,生小孩這件事。
為什麼要結婚才可以生小孩?
其實也沒有硬性規定阿...要生也可以不是?
但主要還是為了保障另一半,也保障小孩。
如果像原po所說,只要有同居行房之實便可以有目前法定的權益。
這樣可能會衍生出很多問題。
最多就是遺產分配,財產繼承的事了。
畢竟這是最直接且看的到的利益
試想,某甲爸爸是房產大亨,某甲媽是某甲爸最新一任同居人,且某甲是獨生子。
一天,某甲父母車禍雙亡,某甲應可以繼承其父母所屬財產。
未料,某甲爸在年輕時曾同居過三名女子,共有4名子女。
因曾有同居事實,所以都有繼承權。
問:試述某甲心態?以及其可應對方式?(20分)
所以法律的保障是必要的。
當然,純粹論要不要生小孩,當然我是覺得可以的。
婚姻,不是一張紙就可以證明,也非一張紙就可以結束。
為了小孩,登記一下不是壞事。
就算另一伴什麼都沒有,至少還有保險金。
懂?
作者: dsfcomtw (啟程)   2017-06-14 10:13:00
為什麼冠上XX太太就是虛榮感呢?不太懂XD
作者: Pantel (中性筆)   2017-06-14 12:22:00
那連保險金都沒有的怎麼辦?QQ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鏡止水)   2017-06-14 14:16:00
就直接孤獨死啊不會
作者: takomalu (~(╴△╴)~)   2017-06-15 07:36:00
讓其他子女消失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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