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爸媽是臺灣開始實行計畫生育的一代
老媽說過 我應該要有2個弟弟或妹妹
小時候 對於沒有弟弟 妹妹 也沒有什麼感覺
長大之後 覺得自己就1個哥哥 這樣的手足人數 有點太少
比較合適的手足數量應該是2-3位
也就是說 當媽的應該生3-4個小孩
這樣手足之間可以互相照顧
最後不管有沒有結婚 對於彼此都是一個保障
那天自己混得不好 至少還可以去兄姊或弟妹家 蹭個一餐 救急一下
適當數量的手足人數 可以說是爸媽留給小孩 最後可以依靠的資源
只是現在社會價值觀改變 大家都不這麼想罷惹
大家會不會希望多幾個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