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兩行摘錄自 #1Q6vONJa (MenTalk)
想太多了,你這句話只證明你連警局與訴訟的作業流程都不懂。
警察不可能打電話通知。
說明:
1.偵察隊查一個月以上很正常
2.警察當然可以打電話給你
shukevin: 筆錄可以做兩次了? 我忍到現在才笑出來
shukevin: 啊!要睡了,有媽餵真好,不用工作,可以一直混
yoanzhong: 版主處理一下啦 媽的
shukevin: 心鎖,算了,就讓他爽一下,沒關係
shukevin: 檢舉王,你別逼他了,免得他幹出什麼事情來
motoman: 快了喔 之後就等著被砍帳號+吃官司
LongRanger: 連見面聊都不敢 你加油喔 我要出門了
CCLLOW: 這叫公然侮辱?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長見識了
poppylove: 玩女人太多,有病有報應,幫QQ
筆錄當然可能做兩次
警員覺得有必要或是筆錄送不出去
就要做第二次
有媽餵真的好啊
有媽的孩子像個寶